敗訴呵,怎上訴 ???

2008-02-21 8:42 am
1. 如司機犯了"超越雙白線交通條例, 定罪後會被形事留埋案底嗎?
2. 怎上訴及如再敗訴,一般法庭會再收多少罰款(庭費)?
更新1:

Court of First Instant 是什麼? Court of Appeal 又係什麼? 主控官是什麼人?有什麼資格及學曆? 謝謝各位專業人仕

回答 (2)

2008-02-23 2:36 am
✔ 最佳答案
1. 超越雙白線屬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第61條 - 忽視交通指示的罰則

任何駕駛車輛的人或任何行人忽視或拒絕服從警務人員或交通督導員或指定路標的 指示, 即屬犯罪, 可處罰款 $2000. (指定路標 = prescribed road markings /signs = 雙白線)
交通條例屬於輕微 "簡易程序治罪案Summary Offences", 是刑事罪行. 並非上面位仁兄所講的屬民事訴頌. 不過罪則只係罪款, 而唔會留案底.
2. 如你唔認罪, 可在收到法庭文件後剔咗 "擬提出抗辨"一欄, 寄番法庭. 法庭會安排你上庭. 如果上庭輸咗, 會要交罰款及千幾蚊堂費. 如你不服定罪, 可在定罪後14日內申請裁判司審核(Magistracy Review). 由原審法官再睇多次個case. 費用又係千幾蚊. 如果維持原判, 你可向高等法院原訟庭(Court of First Instance CFI)提出上訴. 如果又維持原判, 你重可向高等法院上訴庭(Court of Appeal CA)提出上訴. 如果繼續維持原判, 你最後可向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 CFA)提出上訴. 但在向CA及CFA提出上訴前, 先要得到CFI批準, 睇吓你有無上訴依據.
但注意, 上訴時法官只係會睇下級法官有無程序上 或法律上犯錯, 而唔係重審單案.
在法庭主持審訊是法官, 並非主控官. 主控官係代表律政處(控方)的政府大律師. 由政府聘請, 具大律師資格及相關學歷. 法官可以係律師或大律師出身, 但係就由 "法律人員推薦委員會" (Judicial Officers Recommendation Committee)向行政長官推薦, 再由行政長官委任, 唔關律師公會事.

2008-02-22 18:38:38 補充:
a7day6night兄: 你d法律知識好特別. 天花龍鳳, 犀利! 封你做偶像!

2008-02-22 18:43:16 補充:
a7day6night兄: 高等法院處理欠債case的金額是$1百萬以上, 並非1萬以上。地區法院case追訴金額是$5萬以上至$1百萬以下, 並非$5000以上。小額裁判處case追訴金額是$5萬以下, 並非$5000以下。果然係吹水派掌門!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2-21 10:15 am
1.) 不會,超越雙白線 只會係民事,最多只係罰錢,除非你唔比罰款,可能會因唔交罰款而被判其他法令(罰更多或執達利);
2.) 如果case係Court of First Instant 判定,除非有足夠理據,可以到Court of Appeal上訴指明 CFI 判詞是錯的,但如果都判你敗訴,可以到Court of Final Appeal再上訴(這亦要足夠理據指明Court of Appeal 判詞是錯的)。 但當CFA判後係無得再上訴。

高等法院處理欠債case,那case追訴的金額一定要有1萬以上。
地區法院case追訴金額要有5000以上。
小額裁判處case追訴金額要5000以下。

堂費不定的,但因為高等法院控方及被告也各有律師及大律師費用要附,如果敗訴,敗訴方可能要附勝方及自己的律師費。而要附給法院的費用是跟據當時的Interest。

註:
如果你係被判抵觸&quot;超越雙白線交通條例&quot;,除非你有足夠理據證明你無 抵觸 這交通條例,否則你就會被指控 並要交罰款。跟上面所說一樣,因case唔係刑事案件只係民事,係唔會留案底的。

2008-02-22 01:33:01 補充:
Court of First Instant = 原訟法院;Court of Appeal = 上訟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 = 終審法院;主控官是主持法庭案件的人,法官係要有大律師牌及被香港大律師公會指派以成為法官的。

2008-02-22 20:45:33 補充:
抱歉,我說錯了,不過感激有有心之人願意改正,thank you
參考: HK Law

收錄日期: 2021-04-25 22:24: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21000051KK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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