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超越雙白線屬香港法例第374章 <道路交通條例>第61條 - 忽視交通指示的罰則
任何駕駛車輛的人或任何行人忽視或拒絕服從警務人員或交通督導員或指定路標的 指示, 即屬犯罪, 可處罰款 $2000. (指定路標 = prescribed road markings /signs = 雙白線)
交通條例屬於輕微 "簡易程序治罪案Summary Offences", 是刑事罪行. 並非上面位仁兄所講的屬民事訴頌. 不過罪則只係罪款, 而唔會留案底.
2. 如你唔認罪, 可在收到法庭文件後剔咗 "擬提出抗辨"一欄, 寄番法庭. 法庭會安排你上庭. 如果上庭輸咗, 會要交罰款及千幾蚊堂費. 如你不服定罪, 可在定罪後14日內申請裁判司審核(Magistracy Review). 由原審法官再睇多次個case. 費用又係千幾蚊. 如果維持原判, 你可向高等法院原訟庭(Court of First Instance CFI)提出上訴. 如果又維持原判, 你重可向高等法院上訴庭(Court of Appeal CA)提出上訴. 如果繼續維持原判, 你最後可向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 CFA)提出上訴. 但在向CA及CFA提出上訴前, 先要得到CFI批準, 睇吓你有無上訴依據.
但注意, 上訴時法官只係會睇下級法官有無程序上 或法律上犯錯, 而唔係重審單案.
在法庭主持審訊是法官, 並非主控官. 主控官係代表律政處(控方)的政府大律師. 由政府聘請, 具大律師資格及相關學歷. 法官可以係律師或大律師出身, 但係就由 "法律人員推薦委員會" (Judicial Officers Recommendation Committee)向行政長官推薦, 再由行政長官委任, 唔關律師公會事.
2008-02-22 18:38:38 補充:
a7day6night兄: 你d法律知識好特別. 天花龍鳳, 犀利! 封你做偶像!
2008-02-22 18:43:16 補充:
a7day6night兄: 高等法院處理欠債case的金額是$1百萬以上, 並非1萬以上。地區法院case追訴金額是$5萬以上至$1百萬以下, 並非$5000以上。小額裁判處case追訴金額是$5萬以下, 並非$5000以下。果然係吹水派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