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03年向政府借錢買樓, 但今年因財政問題, 不能再供下去, 只好向政府批准出售樓宇, 剛剛老爺和奶奶先後過生, 心想搬回老爺間屋住, 但房屋署話我兩人未結婚, 不能加我和女兒的名, 是否要結婚才可入住呢, 但我之前向政府借錢買樓, 怕唔怕比房屋署知道呢,
真是好煩惱.
收錄日期: 2021-04-20 21: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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