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辭工問題~

2008-02-20 6:52 am
請問有冇人做hr個d~解答下丫~thx~
我諗住呢個月尾辭工(即呢兩個week),但下個月又有復活節咁點計?我係月新制架~個幾日紅日要唔要補番佯俾佢?定係e.g 人工除(31-3)日x番左幾多人日咁?我係番5.5日/week....因為唔可以等到呢個月尾,最last係26.27號到resign呀....

回答 (3)

2008-02-20 11:45 pm
✔ 最佳答案
如你2月26日遞信,最後工作天是3月25日,即3月25日要返工。
由於復活節是公眾假期(俗稱銀行假),不是法定假日(俗稱勞工假),顧主有權唔放假。如果你見工時講明是放公眾假期的,而你又做過了3個月試用期,你一定可以放假同埋顧主一定要支付復活節假的人工。你唔駛做多幾日工番的。

你的情況,3月份的人工計法,假設月薪1萬

$10000 / 31天 x 26天 = $8,387

你要上勞工處的網站睇下詳情。

http://www.labour.gov.hk/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4.pdf
2008-02-20 6:44 pm
假設你於2月26日辭工, 最後工作天是3月25日. 但在3月21日至24日是復活節假, 是不會影響你的最後工作天是3月25日的, 並且你不用 補任何賠償給公司.所以你大可以放心.
參考: 從事會計師樓工作的我
2008-02-20 7:15 am
如果你今日辭工2月19日, 最後工作天就係3月18日(如果你已滿左試用期), 如果你未能返工返到3月18日的話, 咁你就要賠償沒有上班既工資. 比如: 你只返到2月29日, 咁你就要賠償18日既工資. 當你月薪有HK$10,000, 咁就要賠6,000.00比公司=(10,000/30日X18日), 即係2月份工資月只會出HK$4,000.00比你喇.

如你未做滿1個月就只需要1天通知, 即隨時可以辭工
如你已做滿1個月, 但未過3個月既試用期就需要7天通知. (當今日辭工2月19日+7日=2月25日last day)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10: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9000051KK0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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