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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1859年9月16日-1916年6月6日),字慰亭,號容庵,河南項城人,故又稱袁項城,清末民初的軍事和政治人物。
袁家在清道光年間開始興盛,袁世凱的從叔祖父袁甲三曾署理漕運總督,並參與平定太平天國運動和捻軍,為淮軍重要將領,為其家族成員如袁世凱等人將來進入仕途打下良好的人脈基礎。
袁世凱於清季投身行伍,襄贊洋務運動及新政,自道員、督撫累升,至入值軍機,甚至內閣總理大臣,成為清末頭號權臣。民國成立,袁氏當選首任大總統,甚至於1916年稱帝,但終歸失敗。
在朝鮮嶄露頭角
袁世凱年輕時失意科場,22歲棄文從軍,投奔嗣父的至交、淮軍將領吳長慶。
1882年朝鮮發生壬午軍亂,朝鮮國王李熙之父興宣大院君李昰應利用軍隊譁變,成功奪權;朝鮮「事大黨」與大院君有隙,請求清廷出兵平亂,袁世凱乃跟隨吳長慶的部隊東渡朝鮮。清軍將大院君擄至保定問罪,當年23歲的袁世凱則以「通商大臣」身份駐藩屬國朝鮮,協助朝鮮訓練新軍並控制稅務。
1884年金玉均等「開化黨」人士發動甲申政變試圖推翻為「事大黨」及閔妃所把持的政權,駐朝日軍亦趁機行動欲挾制王室;國王李熙奔赴清營求助,袁世凱指揮清軍擊退日軍,維繫清廷在朝鮮的宗主權及其他特權。
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清軍海陸皆敗,袁世凱隨軍撤退天津。因袁世凱在朝鮮時期表現突出,有「知兵」之名,大學士李鴻章乃於1895年舉薦袁氏負責督練新軍。
袁世凱自1895年開始在天津與塘沽之間的小站練兵起家,漸為清廷所倚重。這股軍隊後來發展成為北洋六鎮(北洋新軍),為清末陸軍主力,民國初年的北洋系軍閥亦多源自清末新軍。
1898年戊戌政變前,帝黨人物曾寄望於袁的新軍,譚嗣同即曾面勸袁世凱出兵圍攻慈禧太后所居之頤和園。袁卻將這一消息告訴忠於慈禧太后的榮祿,結果戊戌政變失敗,皇帝失去政權並遭軟禁。然而袁世凱當時的決定,對於戊戌維新的成敗,是否具有決定性的影響,至今仍有爭議。以往一般認為袁世凱將消息轉告榮祿是戊戌政變失敗的主因,但近年的研究發現,後黨發動政變,實起於袁告密之前。甚且,以袁世凱當時掌握的新軍戰力,亦不足以對抗聽命於榮祿駐紮在北京附近的眾多部隊。
1899年冬,因義和團在山東的排外行為引起各國不滿,清廷被迫撤換縱容拳民的山東巡撫毓賢,代之以袁世凱。這是袁世凱首次出任方面大員。袁到任後,一改毓賢的處理方針,對拳民大力鎮壓,令其在山東無法立足,流竄直隸。翌年爆發了八國聯軍戰禍,山東在袁世凱治下則維持穩定,並且加入東南互保。
中華民國大總統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辛亥革命爆發,南方各省紛紛宣佈獨立。北洋新軍成為清室唯一可以抵抗革命的力量,於是再用袁世凱,先任其為湖廣總督,旋任其為內閣總理大臣。
袁世凱一面以武力壓迫南方革命,另一方面卻暗中與革命黨人談判。而革命黨人亦認為袁是能領導中國的有力領袖。12月29日,南方十七省選出孫文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在南京宣佈民國成立,孫文就任。1月25日,袁世凱及各北洋將領通電支持共和。2月12日,隆裕太后接受優待條件,清室遜位,清朝對中國的統治宣告終止。
2月15日,南京參議院正式選舉袁世凱為大總統,袁卻於3月10日於北京就職。袁就職之後,堅持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同時積極與列強交涉,維持了中國對蒙古和西藏的主權。
1913年2月,依據臨時約法,舉行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國會選舉。國民黨所得議席最多,按約法精神應由該黨理事長宋教仁出任內閣總理。3月20日,宋教仁卻在上海遇刺身亡,全國大譁。革命元勳孫文、黃興等均指袁氏授意暗殺,袁世凱則予否認;當時之證據指向時任國務總理趙秉鈞涉嫌教唆殺人,並無袁世凱本人授意之直接證據。7月,孫文組織中華革命黨,發動二次革命,武力討伐袁世凱,但遭到失敗。
10月6日,國會在軍警壓力下選出袁為第一任正式大總統。11月4日,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並收繳國民黨議員證書。國會因人數不足而無法開會。1914年1月,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會。之後袁認為「人民濫用民主自由、人民政治認識尚在幼稚時代」,廢止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於5月推出新的中華民國約法,改內閣制為總統制。之後再修改總統選舉法,使總統可無限期連任,新任總統亦由在任總統指派。
袁之《大總統選舉法》規定:
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完全享有公民權,年滿四十歲以上並居住國內滿二十年者,有被選為大總統資格。大總統任期十年,連任亦無限制。每屆應行選舉大總統之年,參政院認為政治上有必要時,得以三分之二以上參政同意,即可連任,無須改選。大總統繼任人由現任大總統推薦候選者三人,書於嘉禾金簡,鈐蓋國璽,密藏於大總統府內金匱石室。金匱鑰匙由大總統掌管,石室鑰匙由大總統、參政院院長及國務卿分別掌管,非奉大總統命令,不得開啟。選舉大總統之日,由現任大總統交選舉會選舉。選舉會由參政院參政和立法院議員各五十名組成,由大總統召集之。
這實際上是滿清「正大光明」匾後的「傳位遺詔指定繼承人」(按:「大總統繼任人由現任大總統推薦候選者三人,書於嘉禾金簡,鈐蓋國璽,密藏於大總統府內金匱石室」),「連任總統不用選舉」(按:參政院參政均由大總統任命,並非民選)和「選舉會代議選舉新總統」的一個混合體:
根據袁法,總統連任只要參政院三分之二同意即可,也就是說一旦成為總統,可以不再通過人民投票而成為終身總統。
只有選舉新總統時才需要選舉會。選舉會代議選舉總統,和一層結構的全民公決直選總統,以及美國的二層結構的全民公決投票加選舉人團代議選舉總統之間差別較大。選舉會由參政院參政和立法院議員各五十名組成,其中參政院參政均由大總統任命,並非民選,只有總共二百七十五人的立法院議員是各省民選的。但是,五十名能進選舉會的立法院議員又是由大總統召集,大總統完全可以只從二百七十五人中召集最服從自己的前五十名議員,因此就是連新總統選舉,也很難說是民選。
根據這個選舉法,袁世凱若想成為終身總統,並且指定自己的三個兒子之一繼承大位,基本已無障礙。但後來袁世凱還是廢除了這部袁法,稱帝,成為純粹的終身帝王,並使自己的兒子成為太子世襲帝位。
日本二十一條要求之交涉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以英日同盟(協約國)為理由,強行派兵接收德國(同盟國)在山東膠州灣的租界地,以及膠濟鐵路沿線地帶,中國政府無力阻止。
1915年,日本乘歐美各國無暇東顧,秘密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要求,逼迫中國政府承認日本取代德國在華的一切特權,進一步擴大日本在滿蒙的權益,以及承諾聘用日人為顧問。日本的要求接近等同將中國納入成為其保護國。袁世凱缺乏談判籌碼,只能一面拖延,一面讓其秘書顧維鈞將條款內容對外披露,希望獲得國際輿論支持,以抵抗日方壓力。美國政府聞訊雖對日本提出抗議,但日方並沒有收回其主要要求。至5月9日,在日本提出最後通牒脅迫之下,袁世凱及北洋政府乃被迫接受了二十一條要求當中的大部分條款,史稱五九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