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是輕微交通意外, 而無任何人受傷, 是可以兩車司機, 經相方同意, 而私下和解, 不須要通知保險公司, 亦不須要報警, 但我要再次強調, 一定係無人受傷情況下, 才可私下和解.
如同意私下和解, 為保障各自免被事後追究, 最好即時寫張協議書, 簡簡單單都可以, 寫2張, 2個司機都在上面簽名, 各人保留一份, 協議書大致內容如下 :
我陳大文駕駛私家車, 車牌XX1234, 和對方司機, 陳細文, 駕駛貨VAN, 車牌YY4321, 於2008年2月18日, 在太子道100號附近 (或燈柱號碼), 發生輕微碰撞, 沒有任何人士受傷, 現相方同意, 亙不追究.
(或車牌XX1234的司機賠償HKD5,000給予車牌YY4321司機, 之後不再追討).
陳大文簽名
陳細文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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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8日
一式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