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任何人也可以到法庭聽審的,除非法官有特別的命令,公眾人仕不能聽審,例如要保護受害者的身份不被公開等原因,你可以在開庭前到庭內先坐下,或在審訊中才進入法庭,只需向法官坐位頭頂上的特區標誌鞠躬,如要中途離開,也要鞠躬.進入法庭不能戴墨鏡及帽子,否則被視為蔑視法庭.當然,開審途中不能大聲喧嘩喇.
2.不是,任何法院都可進行聽審(除終審外),錯,裁判法院
唔同區域法院,香港區域法院是香港次於高等法院的原訟法院,主權移交前稱為地方法院,具有限的刑事及民事司法管轄權,負責處理涉及款項5萬港元以上、100萬港元以下的民事訴訟。而刑事案件中,區域法院法官的判刑上限是7年監禁。區域法院處理的刑事罪行都是由裁判法院移交的,較嚴重的刑事罪行不會由區域法院審理,而是直接移交高等法院。
香港區域法院專門處理婚姻訴訟(離婚、贍養費、管養權)和領養申請的法庭,稱為家事法庭。
香港區域法院位於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之內。 回歸前則分別設有港島地方法院(即灣仔)、荃灣地方法院和沙田地方法院。
3.全港可以聽審的法院:
粉嶺裁判法院
屯門裁判法院
荃灣裁判法院
沙田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觀塘裁判法院
九龍城裁判法院
高等法院同區域法院
4.為了保障少年或兒童被告的利益,你唔可以去兒童法院聽審架,
少年法庭是香港專門處理16歲以下少年犯或兒童犯的法庭。除了殺人罪外,如果犯案者為16歲以下的少年或兒童(而該案件沒有年滿16歲人士同時被控的話),案件都會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亦有權對18歲或以下的青少年發出監管及保護令。(根據香港法律,未滿10歲的兒童不能承擔刑事責任,所以不會受審訊。)
為了保障少年或兒童被告的利益,少年法庭有些特別程序和規定﹕
除了與案件有關的人士和記者以外,其他人等均不得出席(如果法庭認為有需要時,可以拒絕記者出席)。
任何有關少年法庭(及有關上訴案件)的報道,均不得提及有關兒童或少年(不論是被告或證人)的姓名、地址或就讀學校,不得透露任何足以導致他們身份被識別的資料,亦不得發表任何有關他們的圖片。
少年法庭有責任以淺白的語言向其解釋控罪內容、確保被告控罪的性質。
法庭有權為了被告的利益盤問證人,亦可以讓被告的父母或監護人向證人提出問題。
為了保障被告利益,法庭可以強制其父母或監護人出席,亦可以要求他們退出法庭。
作出判決之前,法庭必須取得關於該兒童或少年的一般行為、家庭環境、學校紀錄及病歷等資料。
未滿14歲的兒童,不得被判處監禁。年滿14歲但未滿16歲的少年,如果有其他適當的處罰方法,不應被判處罰禁。如果必須監禁,監禁時亦不得與成年囚犯交往。
香港現有五個少年法庭,分別設於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荃灣裁判法院、粉嶺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內。
香港主權移交之前,少年法庭被稱為兒童法庭。
希望幫到你,法庭世界都幾有趣架!
2008-02-19 20:35:07 補充:
唔好意思,終審法院都可到場聽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