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警誡過後,在法律上等於無罪嗎??

2008-02-18 10:41 pm
警司警誡過後,在法律上等於無罪嗎??

小弟于F3時唔識野,偷過野,被警司警誡過。之後個幾年都無衰過。
最近in過政府contract工(非紀律部隊),之後收到call,填張form,問我有無被定過罪,張表有備註,refer to 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

甘我又想問下,我被警司警戒過,過左約10年了,根據第297章,我現在算被定過罪嗎??

回答 (1)

2008-02-18 11:13 pm
✔ 最佳答案
 在法律上,一個人只要被律政司控以某項控罪,並經由裁判法院及以上級別的法院法官判決為有罪,其罪名才算是定罪。這些是稱為公訴程序。
 被警司警誡的青少年,因為其所犯案件尚未進入法律程序,故在法律上沒有被定罪;除非他的案件性質特別嚴重,警方要徵求律政司意見,否則被警司警誡的人不算是有罪。
 過去亦有過往被警司警誡的人士投考過警隊,並成功取錄及圓滿畢業。

2008-02-19 20:42:23 補充:
 其實政府只會將資料存留作為僱員紀錄,如果衞生署要問警方查閱你的紀錄,警方是有責任給衞生署,但警司警誡則未必會呈交,因為這並非犯罪紀錄(犯罪紀錄一定是指刑事案底)。
參考: 我是退役輔警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6: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8000051KK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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