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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傳媒替阿嬌做勢:濫交變正印、反感變支持、掩飾變勇敢
道德敗壞,謊話連篇
06年8月刊的《壹本便利》刊登阿嬌的偷拍照片的事件中,阿嬌在大家面對說過「我地係好多小朋友既偶像,我覺得呢件事會好影響左形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NwR1YwDnNA),她的確曾經扮演過小朋友喜歡的角色,例如白雪公主、光之美少女等。
今次陳冠希的裸照事件中,不論拍照者、自願被拍者、發布者、傳閱者都有責任。
像今次這樣不小心地流出來,被拍者也責無旁貸,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事負責任。
既然阿嬌自己知道自己的Fans中有小朋友,為什麼她還這麼不知恥被自願地拍下這些照片?
而且阿嬌並沒有向外界正式承認自己是陳冠希的女朋友,甚至說和他不熟。
文滙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07/06/02/EN0706020006.htm
「曾經與陳冠希傳過緋聞的阿嬌則表示同陳冠希不相熟,就連電話號碼都沒有」
好天真好傻:推御責任
阿嬌只用「好天真和好傻」來交代事件(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lwysHxh_lo,其實這是她為了把責任全推落陳冠希身上)。
一個二十多歲的人,跟人自拍後,居然只用自己好天真好傻來交代?
在事件的照片中看到她身穿黑色性感內衣、以及旁邊有一支俗稱KY的潤滑劑(性愛用品的一種,用來潤滑陰道,而且更有網友透露,那支並不是普通的,是warm sensation的)。
youtube有人說,她穿的底褲是英國名牌Agent Provocateur,一條就要一百美元。
看來她跟天真這個形容詞相差很遠。
阿嬌在事件後,不理會仍然不滿的人們投訴反對,當沒有事發生過一樣的,參與電視台節目慈善節目。
而電視台更聯合地把Twins的Fans放到最前排,裝作大家還很熱烈,但事實上其他在場觀眾大都不拍手。
傳媒做勢:濫交變正印、反感變支持、掩飾變勇敢
在阿嬌現身前,《星島日報》報導中曾提及「全城網民更對阿嬌無辜受傷害深表同情,已有數千人留言力偶像。」(A2及D2版)
(
http://www.stnn.cc:82/ent_focus/200802/t20080210_729164.html)
可是香港兩大主流討論區,uwants和discuss.hk,大部份網民都對阿嬌批評,若果只以fans的就作為『全城網民』的標準,未免太過份了吧?
而在那非常含糊的交代後,報章都訪問藝人,並大讚阿嬌『勇敢』。
藝人們是出於好意,但居然有份犯錯的人,以天真來掩飾,最後居然被傳媒寫成勇敢,這笑話未免太大了吧?
「阿嬌身邊好友透露,讓阿嬌感到最受傷害的不僅是那些照片,她還發現陳冠希這個自己曾深愛的男人同時有這麼多女朋友,頓悟原來自己的感情被欺騙了。其實阿嬌和陳冠希在入行前就認識,他們拍拖的事,英皇內部早有耳聞。」(
http://www.stnn.cc:82/ent_focus/200802/t20080218_732599.html)
《明報周刊》封面用「曾深愛陳冠希 傷心感情被騙」作標題。
事實上陳冠希和陳文媛(bobo)拍拖的事,很多人都知道。網友更指出,陳冠希在現任女友楊永晴(Vincy)讀國際學校時已經在追求她,並且也向外界承認楊永晴是女朋友。
報導指阿嬌在裸照事件後才發現陳冠希有這麼多女朋友根本不合理。
這種報導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把阿嬌濫交的事暪過去,並以被陳冠希騙為理由,把責任全都堆到陳冠希身上。
所以她才會在交代時說自己好天真好傻。
為什麼明明大家都對阿嬌的行為反感,但報導卻是這麼正面?
甚至有周刊寫阿嬌「對人歡笑、背人垂淚」來博取大家的同情,大抵應該是背地裏溝通過。
「當藝人醉酒打人或被狗仔隊伏擊,甚或拍得與北方佳麗上房過夜照片時,他們便要與『乜周物周』的娛樂總編『拆』,提出交換條件,希望影響編輯手下留情,平時飲茶灌水免費晚餐演唱會『飛』少不了,所以大家周不時見到一些明星無端端上封面,而且係正面報道」
(
http://hk.news.yahoo.com/080214/12/2ov95.html)
不論如何,這種為求自保,不擇手段的做法實在令人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