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過馬路都比人捉
07年2月5日行經土瓜灣道與落山道交界之過路處,這條道路本身已非常狹窄,但因修路及有行人阻塞道路(剛有坐輪椅的傷殘人士停在路上)關係,當時有很多行人也因此改為在過路處旁邊欄杆(約1-2米闊)位置被迫“打斜”過馬路,本人也跟隨在這兒過馬路
1.查詢本人有否觸犯道路交通條例
當時剛剛正亮綠燈的,所有車已停定,非常安全及不會引起交通混亂及本人只有1/3至1/4位置沒有行在斑馬線上,其餘2/3至3/4是在斑馬線上過馬路的
2 . 罰款又會是多少呢? 寫認罪書和上庭認罪罰款又是否一樣?
本人5歲時曾被輕型貨車撞倒,自始未試過紅燈過馬路(是認真的),比一般市民更加專守交通規則! 今次是第一次被人捉呢! 另外,本人沒有任何犯罪紀錄 (包括隨地吐痰,隨地棄置垃圾等) 本人是一等一良好事民! 本人不想因此事令我生命蒙上污點!
回答 (4)
001甚麼我都無事,你都無事聴不懂(講咩)003人人平等??(不信)世界很不公平 002如果你要過去没馬路你怎過
我都有試過打斜咁過馬路,俾警察捉左,抄寫左我d資料,但係無收到通知要罰款,放心啦,都係手續上要抄低你既資料,可能如果無再犯,係唔會留案底的。
我都無事,你都無事
1)你應該順著給行人的路來行,如果不伊從,好似會遺法. 2)至於罰款我唔清楚,寫認罪書和上庭認罪罰款應該是一樣,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參考: me
你呀綠燈過馬路係冇錯,但係第二嗰條係車行加媽!
所以你錯
參考: me
收錄日期: 2021-04-28 14:59: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7000051KK0448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