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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從羅馬大公教會分裂出來時,教會從天主教傳統的禮儀選了兩個出來,說是比較有聖經根據。這兩個禮儀就是聖餐禮和洗禮(或浸禮)。
聖餐禮的設立,相信在使徒時代的初代教會已十分流行。今日教會在施行聖餐時,很多都用哥林多前書11章23-29節。比較這段經文和福音書(如路加福音22章)有關最後晚餐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到聖餐禮在當時大概已有一定程序。
守聖餐的意義,不同教會傳統會略有不同。有些教會認為餅和杯會化為基督的身體和血;有些則認為憑藉信心,基督的靈會進到餅和杯中;另有些則認為餅和杯不會改變,整個禮儀為的是紀念主。不過這都是細節之分,重要的是,藉聖餐禮的餅和杯,信徒再一次記念基督以十字架上的死向人立了新約,人再次想到他們有分於基督復活的生命。
聖餐每個環節其實都很有意思。例如,每次領受聖餐,我便想起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祂說「你們也應當如此行」,一般人都把這「如此行」指向行這禮儀,不過當我把這句話拼上上一句時,便看到這「如此行」也當包括為眾人捨己,這即是說,記念耶穌的死,並不止於儀式,也包括行動。聖餐是一個很好集體默想的場合,也許你在領聖餐時,會想到更深刻的道理呢!
禮儀是一個標記,把那些看不到的事,以具體方式表明出來。正如有句西諺說:「看不見便想不起(Out of sight, out of mind)」,為了這個原因,我們實在需要藉這些儀式,幫助我們經常想起耶穌所立的新約,幫助我們在信仰中進深認識上主。
至於一個月一次領聖餐,是教會的習慣,相信沒有很重大的理由規限人一個月只可領一次聖餐。甚至有人說,使徒教會的信徒,每次一起用餐都有領聖餐的環節哩。有些教會要求一定要由牧師來施聖餐,所以有些有很多分堂而牧師很少的教會,牧師為了施聖餐而東奔西跑,所以一個月一次也許已是極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