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1)如果他不是「正當商人」而是黑社會頭子的話,為甚麼香港警方一直都任由他遙逍法外呢?
2)「正當商人」向華強可以告《維基百科》誹謗嗎?
3)如果我在公眾場合,引用《維基百科》的言論(即「向華強是黑社會頭子」),又同時給向華強本人及親信知道,會不會因此而「禍從口出」、「招來橫禍」或惹上官非呢?
註1: 此問題放於「政府政治>法律」此一分類之中。 亦歡迎各位基於「真相」,以歷史學、政治理論來回答此問題。 註2:效法網友「智庫丫發」的做法(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profile?show=HA00308741),將問題分成不同的系列。現有的系列如下:智在必得系列、炒冷飯系列、Recycle系列及明槍求擋系列。 註3:俗言有一句「明槍易擋」。我向來都不懂得發放出「難防」的「冷箭」的。如果閣下有意對號入坐的話,請釋隨尊便吧。
註4:本人曾見到有人感慨地質疑著:「『公道自在人心』?公道在哪?『清者自清』?濁者清濁不分。」 亦見到有人甚至慨嘆著:「世道昏昧,眾人本末倒置,不分是非,甚至對任何正氣凜然的言辭也連感知的能力也沒有。」更有人更慨嘆:「某地方因為有人執法不公、不明,讓垃圾、謠言、作弊、謾罵、不義行為充斥著,讓有識之士黯然,讓衛道之士嘆息。」或許,孰真孰假,孰是孰非,只好由廣大的民眾一同去作出見證了。 如果有多過一個答案出現,我將不會自選最佳答案,而跟各位一同投票。如果只得一個答案,我才會選為最佳答案。如果沒有人回答或我個人認為現有答案未夠完善的話,我會繼續用炒冷飯系列來重問。(註4完)
註5: 「在文學修養中,語言學習是很重要的。沒有運用語言的事本,即無從表達思想、感情;即使敷衍成篇,也不會有多少說服力。」 (節錄自老舍的《論文學語言及其他<人、物、語言>》) 建議回答者回答前先咀嚼以下引自季羨林先生的《季羨林自傳》(全文見:http://leoja.blogspot.com/2007/03/blog-post_7439.html)內,有關學術研究經驗的引文: 「 關於進行科學研究的指導方針的想法。六七十年前胡適先生提出來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求證要小心,要客觀,決不允許厭煩,更不允許馬虎。要從多層次、多角度上來求證,從而考驗……那一部份正確,那一部份又不正確。……事關學術良心,決不能含糊。…… 不要騙自己,不要騙讀者。做到這一步,是有德。不則就是缺德。寫什麼東西,自己首先要相信。自己不相信而寫出來要讀者相信,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自己不懂而寫出來要讀者懂,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 剽竊別人的看法或者資料,而不加以說明,那是小偷行為,斯下矣。…… 」引文完(註5完)
再請回答者抽空回答以下問題,謝: 為甚麼向華勝、向華強會比香港執法機關更能幹呢?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8021400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