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荃灣現代美容(英皇中心)購買一Facial 療程時職員說明計劃包括一系列Facial treatment 30次,付了3萬元, 但在做完第三次Facial 時職員卻說本人剛做的Facial 已不包括在計劃內,強迫另繳1萬5千元另外購買, 但卻一直拒絕提供receipt, 服務計劃合約及本人之Facial 使用紀錄副本, 由於本人以信用卡付款, 故於第二日已通知HSBC 及中銀交易有問題, 銀行說會查單但中銀說沒有商戶收據很難跟進, 本人已向消委會投訴,並向現代美容要求退回該萬五元, 提供收據和服務合約,但與現代美容交涉達一個月卻一直不理采。請問:
1. 購買服務商戶卻拒絕提供收據和服務合約, 是否已違法?
2. 如服務不付, 我可以要求銀行取消信用卡交易嗎?
3. 其實這算不算詐騙, 應否報警? 或經小額錢債審裁署追討?
坦白說, Modern Beauty 的人在做Facial 時 會不斷叫你買新plan, 每次做要Facial 卻keep 你在一房內,3, 4個職員跟你說到晚上十時也不讓你走, 這樣經營是不是很有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