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在必得系列:香港四大貪警之一,藍剛的生平及下場是怎樣?

2008-02-17 10:37 am
按《維基百科》網頁(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91%82%E6%A8%82&variant=zh-hk),香港四大貪警之首呂樂(即由劉德華先生主演的電影《五億探長雷洛傳》的雷洛,因電影人忌諱呂樂,不用其真實姓名)在任職警員及華探長期間,從貪污及犯罪而得來的贓款與資產接近五億元。但他竟然還可以在台灣遙逍法外,他被政府所凍結的貪贓更於1986至87年由其家人成功向政府「解凍」了,真的可以「坐擁巨富」、「逍遙自由」。
請問:香港四大貪警之一,藍剛的生平及下場又是怎樣?
他有沒有被捕?是不是如呂樂、韓森(香港四大貪警之一)一樣,走到台灣這個香港貪警及香港黑社會的「伊甸園」去了?
他就任警員及華探長期間又一共貪了多少贓款與資產?
更新1:

註1: 此問題放於「藝術人文>歷史>香港史」此一分類之中。 亦歡迎各位基於「真相」,以政治理論來回答此問題。 註2:效法網友「智庫丫發」的做法(http://hk.knowledge.yahoo.com/my/profile?show=HA00308741),將問題分成不同的系列。現有的系列如下:智在必得系列、炒冷飯系列、Recycle系列及明槍求擋系列。 註3:《智在必得》是無線電線台其中一個有獎問答遊戲節目,當中的問題古靈精怪、千奇百怪,懂得回答得所有問題的人或許會是「生神仙」吧。

更新2:

註4:本人曾見到有人感慨地質疑著:「『公道自在人心』?公道在哪?『清者自清』?濁者清濁不分。」 亦見到有人甚至慨嘆著:「世道昏昧,眾人本末倒置,不分是非,甚至對任何正氣凜然的言辭也連感知的能力也沒有。」更有人更慨嘆:「某地方因為有人執法不公、不明,讓垃圾、謠言、作弊、謾罵、不義行為充斥著,讓有識之士黯然,讓衛道之士嘆息。」或許,孰真孰假,孰是孰非,只好由廣大的民眾一同去作出見證了。 如果有多過一個答案出現,我將不會自選最佳答案,而跟各位一同投票。如果只得一個答案,我才會選為最佳答案。如果沒有人回答或我個人認為現有答案未夠完善的話,我會繼續用炒冷飯系列來重問。(註4完)

更新3:

註5: 「在文學修養中,語言學習是很重要的。沒有運用語言的事本,即無從表達思想、感情;即使敷衍成篇,也不會有多少說服力。」 (節錄自老舍的《論文學語言及其他<人、物、語言>》) 建議回答者回答前先咀嚼以下引自季羨林先生的《季羨林自傳》(全文見:http://leoja.blogspot.com/2007/03/blog-post_7439.html)內,有關學術研究經驗的引文: 「 關於進行科學研究的指導方針的想法。六七十年前胡適先生提出來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

更新4:

求證要小心,要客觀,決不允許厭煩,更不允許馬虎。要從多層次、多角度上來求證,從而考驗……那一部份正確,那一部份又不正確。……事關學術良心,決不能含糊。…… 不要騙自己,不要騙讀者。做到這一步,是有德。不則就是缺德。寫什麼東西,自己首先要相信。自己不相信而寫出來要讀者相信,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自己不懂而寫出來要讀者懂,不是缺德又是什麼呢?…… 剽竊別人的看法或者資料,而不加以說明,那是小偷行為,斯下矣。…… 」引文完(註5完)

更新5:

若回答者方便的話,煩請抽空一併回答以下問題: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8021400544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8021400570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8021400598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8021700474 謝。

回答 (2)

2008-02-22 1:57 am
✔ 最佳答案
藍剛:
姓名:藍剛(花名無頭,因愛無厘頭鬧人)
服務警隊年期:1944至1969年
離職前職級:港島總華探長
1977年2月11日發出StopList,即如再入境,廉署會邀請返署助查,1989年藍剛在泰國心臟病逝世,據說藍剛有兩個以上老婆.
2008-02-21 8:41 am
蓝刚:据知有一妻三妾。港廉署成立后,蓝移民外地,有传他涉贪污的钱财高达1亿港元,但廉署一直没有通缉他,而蓝的资产亦被港廉署冻结至今,蓝刚于1974年逃往加拿大,家人称他于1989年在多米尼加去世。


收錄日期: 2021-04-21 13:19: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7000051KK0055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