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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英語:Catholicism),又稱公教會、大公教會,但是自明朝時就沿用的名稱「天主教」(因其將不使用上帝、神等詞彙稱呼所信仰的神,而僅使用天主一詞),已成了正式的中文代名詞[1]。基督教教派的所有公教會之中,羅馬公教會(羅馬天主教會)的會眾最為龐大,全世界人數有11億,因此「公教會」(天主教)一詞往往指的是與羅馬教宗共融的天主教會,目前天主教會也是所有基督宗教的教會中最為龐大的教會。
名稱由來與歷史
「公教會」的「公」原文起源自拉丁語的catholicus,意思是「普遍的」,翻譯作中文「公」是取同於「天下為公」的「公」,因為天主教徒認為只有天主教會才是「全世界的」、「一般的」、「大眾的」教會。他們選擇這個名字,是由於他們認為最開始的教會是開放給全部的人,而不是特定的種族、階級,或者特定宗派的。
「公教會」一詞最早出現早於現在的天主教會,在使徒信經:「神聖的公教會(sanctam Ecclesiam catholicam)」,以及尼西亞信經裡面一句:「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Et unam, sanctam, cathólicam et apostólicam Ecclésiam)」。
「公」的原文意思雖然平常,但是在基督教的發展史上卻有許多教派與教會想要擁有這個頭銜,到了最後,「公教會」一詞在法理上已經由羅馬天主教會所擁有,這就如同正教派的「正」,其字面意思也是平常,但是後來則是由正統教會所擁有。雖然如此,仍是有不隸屬於羅馬天主教會的教會在名稱上使用或是保有「公教會」(天主教會),比如舊公教會、古公教會、寬宏公教會與中國天主教愛國會。
羅馬天主教會
主條目:羅馬天主教會
五世紀古羅馬東、西分裂以後,東羅馬帝國奉君士坦丁堡牧首為正宗,並演變成日後的東正教;而保留在原首都羅馬的教廷,則成為了分裂後西羅馬帝國的正宗,是為「羅馬天主教會」這名稱的源由。
羅馬天主教是源自耶穌基督的正宗。他們的論據來自 瑪竇福音第十六章18節,耶穌對聖伯多祿(基督新教翻譯為彼得)說的這句話:「你是伯多祿(磐石),我要將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伯多祿於瑪竇福音的名字,在巴勒斯坦的亞拉美語,是作「刻法」(Cepha),基督新教翻譯為磯法,在亞拉美語正是「磐石」之意,因而他們相信聖伯多祿是羅馬第一位主教,一直承襲至現在。而伯多祿的繼承者們,就是被稱為教宗的人,是全球天主教的最高領袖。
羅馬天主教會的統治範圍曾經被稱為教宗國,直到現在,教宗仍然是梵蒂岡的元首。
[編輯] 東方天主教會
一共有23個自律教會(Churches sui iuris)一起組成東方公教,包括1個西方教會及22個東方及亞洲教會。自律(sui iuris)意即「有自己的法則」或自治。這23個教會,都與羅馬公教會維持懇談交流。拉丁教會是其中最著名、最大的教會。
東方或亞洲的公教會,代表著從祖先時代就同時與羅馬教會及東方或亞洲正教會維持懇談的教會團體。依此原則,每一個東方或亞洲的公教會都有分別有一個東方或亞洲的正教會複本;但有兩個例外:馬龍公教會、義-希-阿爾巴尼亞的拜占庭教會。為何這兩個教會,在正教會裡沒有複本?最主要的原因,是由於這兩個教會未曾與羅馬教會分離。
一個尊循拜占庭禮儀(Byzantine Rite)的教會,技術上稱之為東方公教會,其餘則稱為亞洲公教會。這個區別,是反映複本或姊妹(正)教會的區別。(也就是說:一個被認為是東方的正教教會,也提供尊循拜占庭禮儀的感恩祭,但亞洲的正教教會並不提供)。然而,基於這個事實,「東方公教」和「亞洲公教」經常被用為一種代表包羅眾多的術語,(「亞洲公教」一詞,首先由梵諦岡開始使用,其餘則使用「東方公教」) 用來包含所有的自律公教會,以與拉丁或西方教會區別。 [2]
教義教規
天主教的教義,都可以在天主教教廷官方的 Catechism of Catholic Church 找到。
天主教的信仰生活的核心是七項聖事,即聖洗聖事、堅振聖事、和好聖事、聖體聖事、婚配聖事、聖秩聖事、病人傅油聖事(基督新教則僅保留洗禮和聖體聖血作為正式的聖禮)。在這其中,彌撒(聖體聖事為其主題)是最重要的。
日常生活中,誦經也是天主教信徒經常進行的活動。這些經文大都是一些經過編排好的重要經文的連禱,例如《天主經》、《宗徒信經》和《玫瑰經》。
天主教的節日很多,在基督宗教三大派別少於東正教而多於基督新教。其中比較重要的有聖誕節、復活節、聖神降臨節、聖母升天節、聖體聖血節等。
[編輯] 修道會
在埃及出現了最早奉行與世俗隔離的,禁食、祈禱的信仰團體。經過聖本篤的改革,在歐洲各地出現了許多男、女修道院。
參加這種團體的,男的稱修士,女的稱修女。有些修會的修士都是神父, 如耶穌會(修士可以晉鐸甚至被選為教宗),他們都宣發神貧、服從、貞潔的三個聖願。
為不同目的和精神而設立的修道團體,稱為修會,這是因應不同的時代及社會需要而成立的修道團體。天主教中著名的修會有本篤會(自身靈修為主)、方濟會(面向貧窮人)、道明會(面向城市居民)、奧斯定會、耶穌會(從事學術)、聖言會(注重向外傳教)和慈幼會 (面向青少年)。
十九世紀末開始,有許多由華人創立的修會陸續出現,如主徒會、耀漢小兄弟會等。在中國大陸,很多人誤將修會說成教會,這是一種誤解。修會有屬於國際性的團體,也有隸屬教區的團體會(教區修會,如一些修女會)。在世界各國有不同形式的修會團體,但都是屬於天主教會的體系之內。
[編輯] 天主教與華人世界
主條目:中國天主教
與東方世界有關的天主教傳教士,最有名的可說是聖方濟各·沙勿略,他也被稱為「東亞宗徒」。他雖然極想到中國傳教,卻也只在臨終前到達今日廣東省的上川島,他後來亦成為中國的主保聖人。
天主教會在元朝時,曾由方濟會會士孟高維諾來華,任北京總主教。不過未能融入漢人社會,並隨元亡而終。至明朝中葉,開始有天主教傳教士到達中國。隸屬於耶穌會的利瑪竇成為首位進入中國的傳教士,並以借傳授西方先進技術為由,吸收徐光啟成為中國第一位天主教徒。雖然經歷清雍正「禁教」政策以來的各種影響,但天主教在中國至今已經有一定程度的發展。
目前在中國大陸的天主教教友人數,預估約有1000萬人[3][4]。華人世界的天主教皆為拉丁禮的羅馬天主教會。
[編輯] 中國天主教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的天主教會成立「中國天主教愛國會」,逐漸脫離梵蒂岡的直接領導。20世紀末,中國天主教愛國會沒有依照教會傳統和教會法,「自聖」主教及神父,遭到梵蒂岡的反對和譴責。但在禮儀及祈禱上仍然是延續天主公教會的一切儀式。據了解,自1958年以來,中國天主教會先後自選自聖了150多名主教;而從1982年起大陸教區選出的主教候選人,其實大多亦獲教宗委任,亦即獲梵蒂岡承認,只是沒有公開。有消息說,「前中國66位公開身份的主教,便有超過九成獲教宗任命。」[來源請求]
中國大陸現在有部分天主教徒及神父組成所謂的「地下教會」,認為應當服從羅馬教宗。
教宗本篤十六世在2007年6月30日向中國的天主教徒發一封名為《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天主教徒信》的牧函,[5] 他在牧函中堅持教廷才有權任命主教,但在提名主教的名單上,教廷可以和中國內地能夠達成協議;此外,他促請中國政府給予信徒宗教自由,並期望能夠和北京政府重新建立外交關係。教廷隨牧函附有一份聲明,聲明中指出,「教宗本篤十六世表示完全願意同民事當局展開平靜而建設性的對話,最終找到解決有關公教團體的各種問題的辦法;從而實現我們所期盼的聖座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正常化。」 [6]
[編輯] 香港與澳門天主教會
香港與澳門的教會,因為曾經歷外國統治,故與中國大陸發展出不同的風貌。天主教香港教區在一國兩制下,仍受羅馬教廷的領導,而非愛國會。天主教香港教區現任主教為陳日君樞機,而陳日君樞機是兩位在世華人樞機主教之一(另一位為台灣的單國璽樞機)。天主教澳門教區和天主教香港教區的情況一樣無變,但在回歸前歸屬葡萄牙的總教區。天主教澳門教區現任主教為黎鴻昇及榮休主教林家駿。
[編輯] 台灣天主教會
主條目:台灣天主教
天主教傳入台灣,始於西班牙人統治台灣北部,至鄭成功統治台灣中斷,十九世紀中葉以後再度傳入台灣。在日治時代,台灣的教會體制逐漸完備。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之後,從中國大陸帶來大量的天主教信徒及神職人員,在1952年由傳教區改制為從屬於羅馬教廷的聖統制度。
目前臺灣的天主教會分為七個教區,及教廷直轄的金馬宗座署理區,共十七位主教(包含華人僅有兩位樞機主教之一的單國璽),並設有一主教團(台灣地區主教團)。此外還有神父近七百人,修女一千二百人左右,分佈在八百個教堂及其他教會機構。
台灣信仰天主教的人口約30萬人左右,雖然僅佔台灣總人口的百分之一,但是天主教在台灣在社會服務、醫療、文教、以及教育的貢獻上,在社會上有相當高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