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管有危險藥物氯胺酮一問

2008-02-16 10:51 pm
我朋友佢今年岩岩二十一歲..警察落案起訢...告管有危險藥物罪...話量到有0.09g白色粉末係20蚊紙到..內含氯胺酮

佢之前無案底同不良紀錄..二十一歲女仔..咁會點?會罰錢定守行為?要唔要還押監房? 唔該...

回答 (2)

2008-02-17 1:40 am
✔ 最佳答案
警方指控閣下朋友違反香港法例第134章第8(1)(a)&(2)條,如果閣下朋友是初犯,加上K仔分量不多,大多罰款千多元了事及留案底,但是假如是再犯,便很大機會被判監禁,又或者裁判官相信閣下有吸毒習慣,便會判閣下入戒毒所接受治療。

很多時因爲藏有危險藥物而被捕的人會有這樣的自然反應,便是否認自己吸食所檢獲的毒品,說不是自己的,是他人的東西,其實這樣去狡辯等如自殺,因爲如果說不是自用的話,換言之是拿給他人用,那麽即是運毒或販毒,便死梗!

說是自己食的,法庭便會將閣下看為毒品的受害人,從輕發落及給與治療,如果說成運毒或販毒,那麽法庭便將閣下看為危害社會的罪犯,刑罰是非常重的,起碼坐幾年監。

有案底的人往外地旅行是沒有問題的,除非當地表明不歡迎有案底人士,日本就沒有問題,閣下的護照内也不會註明是否有案底,所以不用擔心。
2008-02-21 10:57 am
啖定啦~~白手無事嫁~
第一堂問認唔認罪果d~~~
認左佢~~多數都係罰錢~~2000蚊左右
叫你個朋友返工~~唔好柔手好閒~~
邊個法庭呀佢??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3:5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6000051KK0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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