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你這個問題好應該放在【商業經濟】-->【房地產】內,仲好我路過,否則可能無人答到!!
真奇怪的一件事,你母親與弟弟正領取綜緩,你有收入,為何他們仍可領取綜緩?你在這公屋內沒有戶籍的嗎??你申請居屋時如何向房署解釋??
說回正題:你不是公屋戶主,不能以綠表資格申請,非綠表的一律列為白表資格。你可以白表資格申請;如果你有公屋戶籍,在買了樓後需向房署申請刪除戶籍。以下資料是我以前的回答,給你參考:
居屋選樓優先次序
(綠表)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家庭;
(綠表)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綠表)沒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綠表)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單身人士;
(綠表)單身人士;
(白表)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核心家庭;
(白表)沒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核心家庭;
(白表)非核心家庭;
(白表)單身人士。
2008年居屋計劃入息及資產限額如下︰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aboutus/news/pressreleases/0,,2-0-17518--0,00.html
家庭人數 入息限額(元) 資產限額(元)
1人 $11,500($12,105) $330,000*
2人或以上*** $23,000($24,211) $660,000**
* 1人長者住戶,將採用較高的輪候冊資產限額352,000元。
** 4人長者住戶(全屬長者組成的核心住戶和非核心住戶),將採用較高的輪候冊資產限額724,000元。
*** 若相應的輪候冊入息及 /或資產限額高於現時居屋計劃的限額,則採用相應的輪候冊限額。
若住戶按法例規定,把入息5%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供款,其實際入息限額為括號內所示數字。
白表申請人申請書須知(2007年第二期)
http://hos.housingau thority.gov.hk/hdw/c ontent/static/file/b 5/residential/hos07/ phase2/pdf/AG(WF).pd f
第二頁7(g)
由截止申請該日之前的二十四個月起計,直至購買該等計劃樓宇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 (i) 擁有或與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樓宇;或 (ii) 簽訂協議購買住宅樓宇;或 (iii) 持有一間擁有住宅樓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住宅樓宇包括任何在香港的戰後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不受租務管制或用作自住的戰前住宅樓宇、建築事務監督許可的天台搭建物、建築用地及小型屋宇批地。
申請資格
七: 凡用白色表格申請購買而非「租者置期屋計劃」(以下簡稱租置計劃)單位業主的人士,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以下列家庭組合申請:
(A)(1)單身人士(註一)
(2)以家庭組合申請的人士,申請人與其家庭成員的關係須屬下列其中一類:
(a)夫妻(結婚證書必須在申請書截止日期前已發出);
(b)父母子女;
(c)祖父母與孫兒;
(d)其他親屬。
上述(a)、(b)類屬核心家庭,(c)、(d)類屬非核心家庭。屬(c)類的家庭,若能證明孫兒的父母均已去世,則會視作核心家庭,否則仍屬非核心家庭;但如祖父母均名列於申請書內,而其中一方為申請人,則可視作核心家庭。白表非核心家庭的選樓次序會在所有白表核心家庭之後。而白表單身人士的選樓次年則會在所有白表家庭組合的申請人之後。輪到他們選樓時,白表單身人士可選購當時可供出售的任何而積的單位。
成功購得單位的人士(包括單身人士)及配偶日後不能再申請房委會/房協轄下任何房屋資助計劃。
(3)申請書內各成員須與申請人共住。申請書各家庭成員的配偶,均須名列同一份申請書內,但如有離婚文件證明他們已合法仳離、配偶沒有香港入境權或已去世則屬例外。家庭成員中若有未滿十八歲者,其父母或合法監護人均須名列同一份申請書內。
(註一): 單身人士包括:未婚人士、離婚人士、喪偶人士及其配偶並沒有香港入境權的已婚人士。就沒有香港入境權而言,任何擁有入境權但需遵守居留條件(而居留期限的有關條件除外)的人士,均不作擁有香港入境權論。申請人如在遞交申請書時已懷孕十六個星期,則該名胎兒可作一名成員計算。唯申請人必須呈交有效的醫生證明文件。
手續
先取申請書,在截止限期前交回。 有僱主者需由僱主填寫薪金證明,並蓋上公司印章。銀行存摺需影印第一頁和最後一頁。還有,表格是不可以用塗改液塗改,否則表格作廢。
等攪珠,然後等排隊選樓;沒有在指定時間去選樓、或沒有在指定時限前交首期者,一律作棄權論。
綠表首期5%,白表10%;不付首期者作棄權論(24小時內要交)。
購買面積跟申請人數是沒有關係的,要看到你選時還有什麼貨。個人建議量力而為,買自己能力負擔得到的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