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做11個鐘。
送完外賣回來交錢 有時說不合數,
要我自己貼錢,
還貼挺多的。(真的很慘)
第一個月 僱主 沒向我交代月薪、出糧日、出糧方式,
我當然不敢問。
工作47天後,
僱主 出3000給我。
僱主 說做得好會加。
2000元 家用 還是給得起的。
聽同事說每半個月出一次糧,
我以為月薪是6000。
家人問我也說是6000。
更新1:
怎知30天後, 僱主 竟然又出3000給我,(我就不想做了) 於是我差80元才夠比家用。 於是家人說我 謊稱月薪是3000, 去公司問我的月薪是多少, 於是僱主加到我4000一個月。 但我謊稱 家人只准我 做到月尾, 於是僱主便 寫張寫條 寫着我再下個月 月薪6000, 有蓋印有簽名。 叫我給家人看。
更新2:
13天後,(出糧日是15號 和 20號) 僱主 出4000,(有史以來第一次準時出糧) 之後我 無限期曠工。 雖然他以後出 月薪6000給我, 但我也不做了。 因為他是 問題僱主。 為他工作無安全感。 他出每秒九千億請我 我也不做﹗ 他的公司是8人工作的: 經理(廚師+樓面+外賣)、我(洗碗+樓面+外賣)、雜工(樓面+外賣)、老闆(廚師+收銀)、 老闆老婆(收銀+計數)、總廚、副廚、水吧佬
更新3:
之後他打了半個月電話給我, 所以我肯定他損失慘重, 不過都被我cut了線。 他還敢不敢剝削僱員﹖為禍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