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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行政區劃
明初曾沿襲元朝的行省制,但其後進行了改革。1376年(洪武九年)改行省為承宣布政使司,但習慣上仍稱「省」。1370年於各省設置一都衛,1375年改為都指揮使司。1428年棄安南後,明朝在全國設置兩京十三使司,包括京師(北直隸)、陝西、山西、山東、河南(以上為北五省)、南京(南直隸)、浙江、江西、湖廣、四川(以上為中五省)、廣東、福建、廣西、貴州、雲南(以上為南五省)。明代一共設置16都司、5行都司、2留守司。其中十三個是與布政使司同名的的都司,其它三個是萬全都司、大寧都司和遼東都司。五行都司是陝西(治甘州衛,今張掖)、四川(治建昌衛,今西昌)、湖廣(治鄖陽衛,今湖北鄖縣)、福建(治建寧府,今建甌市)、山西(治大同府)。兩留守司是洪武年間設置的中都留守司(今鳳陽)和嘉靖年間置於承天府(今湖北鐘祥)的興都留守司。此外,還有統轄黑龍江、松花江流域和庫頁島的奴兒干都司,在政教合一的青海、西藏地區設置有烏斯藏、朵甘二都司(實際控制為當地宗教首領八大法王分轄各政教中心的寺院,還有各諸侯家屬封地),另有置於今甘肅、青海交界地區的哈密、曲先等衛,以上均屬羈縻性質,與內地的都司、行都司性質不同。
明朝實行一省分置都、布、按三司的制度,原為防止地方權力集中。宣德後開始派部(六部)、院(都察院)大臣以總督和巡撫的名義督撫地方行政。景泰朝之後成為各省常制。總督主要署理軍務,分短期與長期兩種。巡撫主理民政,每省皆有,有的一巡撫轄兩布政使地,如正統年間和山西河南巡撫。有的一省一巡撫。有的一省幾巡撫。如北直隸有順天巡撫(駐遵化)、保定巡撫(駐真定,今河北正定)、宣府巡撫(駐宣府鎮,今河北宣化,一度兼領山西大同府)三巡撫;南直隸有兩巡撫:應天巡撫(駐蘇州府,今江蘇蘇州)、鳳陽巡撫(駐淮安府,今江蘇淮安楚州)。有的在幾省交界處設置一巡撫,如南贛韶汀巡撫就越江西、廣東、福建三省。
明代的行政區劃設置大體符合山川形便之處,但仍有一些不合理之處。如南直隸就地跨淮北、淮南、江南三個地區。而嘉興、湖州、杭州三個太湖流域的府卻被劃入浙江省,與同為太湖流域的蘇州府分離。而河南省也佔據了局部的黃河以北土地。貴州省呈現中間窄兩邊寬的蝴蝶狀。根據《明史·地理志》記載,終明一朝有府140,州193,縣1138。而根據《明史·兵志二》記載,明有衛493,所359。此外,明還設置了介於省和府、縣之間的道。道分為分守道和分巡道兩種。明代並改元的路為府,以稅糧多寡為劃分標準。糧廿萬石以上為上府。廿萬以下十萬以上為中府,十萬以下為下府。
六部
明朝在中央設置吏、戶、禮、工、刑、兵六部,與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書侍郎各一。胡惟庸案之後,朱元璋廢丞相之職,取消中書省。六部因此地位得到了提高。每部只設一個尚書,兩個侍郎,原有的各科尚書降為郎中。各部尚書和侍郎的官階也上升。其中以吏部(主管文官升遷)最為重要,戶部人員最多。禮部(主管祭祀大典)與工部(主管公共建設)地位較低。
監察機構
在洪武十三年前,明朝還沿襲元的監察制度,設立御史台,有左右御史大夫各一名。洪武十三年後,朱元璋廢御史台。兩年之後,朱元璋設立新的監察機構—都察院。都察院下面設立監察御史若干人,分巡全國各省,稱為十二道監察御史。每道有監察御史三至五人,範圍大體為一省。但監察御史都駐在京師,有事帶印出巡,事畢回京繳印。到明末,監察御史分為十三道,共有一百一十人。
六科
明朝開始只設了給事中。到洪武廿四年,設都給事中六人,分吏、戶、禮、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該制度基本是繼承了唐朝的門下省制度。六科官職品級雖低,然職權很高。他們可以不贊成皇帝的意旨。而該制度也發揮了一定的改善朝政作用。
五寺
五寺包括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太僕寺、鴻臚寺。大理寺與刑部和都察院合為三法司,其職權與今日之最高法院相似。大理寺的首長稱為大理寺卿,也是九卿之一。其餘四個寺的卿職權較低。太常寺負責祭祀;太僕寺管理馬匹;光祿寺負責壽宴;鴻臚寺負責接待外賓。
內閣
在廢除丞相制度後,朱元璋親理政務,一度深感疲憊,於是設立四輔制度來輔佐政事。但這項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七年後被廢。之後朱元璋請來幾位翰林學士幫忙輔佐,這些翰林學士的官職被命為「XX大學士」。這也就是所謂的內閣機構。
特務機構(秘密警察)
明朝實行嚴密的特務政治。主要的特務機構包括錦衣衛、東廠和西廠,武宗時期還一度設有內行廠。
錦衣衛設立於洪武十五年,直接聽命於皇上,可以逮捕任何人,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在東廠設立後,錦衣衛權力受到削弱。
東廠成立於永樂十八年,是明成祖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對力量而成立。地點位於京師東安門北。東廠的主要職責就是監視政府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彙報。依據監視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東廠可以直接逮捕、審訊;而對於擔任政府高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分的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的授權後也能夠對其執行逮捕、審訊。東廠在設立之初,就由宦官擔任提督,後來通常以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
西廠設立於憲宗時期,首領為汪直。1482年後被廢。其後又被武宗短暫恢復。
內廠設置於武宗時期,首領為宦官劉瑾,劉瑾伏誅後,內廠與西廠同時被廢,僅留東廠。
[編輯] 其它機構
三公
包括太師、太傅、太保。這些官職都是虛銜。他們名為輔導太子,但實際上輔導太子的機構是詹事府。詹事府下設兩坊、一局、一廳。此外還有太醫院。太醫院附屬有生藥庫和惠民藥局。而翰林院遠較太醫院重要。翰林院首長則是翰林學士。
諸司
指不屬於各部院的司。主要指通政司和行人司。通政司負責傳遞公文,公告周知。行人司負責到地方上頒詔諭及赴外國作使臣。
外三監
包括國子監、欽天監、上林苑監。欽天監負責觀測星象。國子監是教育機構,有祭酒一人,司業一人,監丞一人,博士五人,助教十五人,學正十人,學錄七人,典簿一人,典籍一人,典饌兩人。上林苑監負責掌管皇帝的御花園,畜牧場與菜圃。
內十二監
為宦官衙門。事實上只有在這些衙門工作的宦官才是太監。包括司禮監、內宮監、御用監、司設監、御馬監、神宮監、尚膳監、尚寶監、印綬監、直殿監、尚衣監、都知監。以司禮監最為重要,監內的提督太監主管宮內一切宦官禮儀刑名。而秉筆太監在宦官極端專權時竟代替皇帝批公文。此外還設有四個司(惜薪、鐘鼓、寶鈔、混堂),八個局(兵仗、銀作、浣衣、巾帽、針工、內織染、酒醋面,司苑),合為內官廿四衙門。宮女也有六個局(尚宮、尚儀、尚食、尚寢、尚功等),每個局下設四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