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保險夠賠就保險公司賠,
否則要睇你哋簽臨時買賣合約時點寫,
通常在備註應寫明「在成交前如有大廈維修,法庭命令或任何未清楚的法律或錢銀責任,由賣方負責…」之類字句。如果有寫明,咁當然由賣方負責啦!
如果冇就煩喇! 口同鼻拗…
你唯有盡量增取吓,睇吓可唔可以寫番叫賣方負責?必要時一人一半都好過無(不過真係必要時先)。
你個律師係自己搵既定係地產介紹?如果係自己搵既可以同佢相議吓可以點做。
如果係地產介紹既,佢九成只想幫地產快d成交快d收佣,你唯有自己盡力爭取…
希望仲有其它網友有辦法幫你。
2008-02-15 23:16:21 補充:
或者你試吓咁講,話:「在簽約前賣方明知有索償案未完,却沒清楚如實告知,刻意隱瞞。因此本人有權取消該樓宇買賣交易,除非賣方願意承担就該單對此索償案的一切費用(如須要付)。」最好叫他留下一筆錢作抵押,到官私完結不須用或有餘錢才退還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