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報警問題

2008-02-15 10:54 pm
我想問..如果我係onlinegame到比人昆野...係唔係一定要比警察拿我部電腦check-.-
因為我打上去..佢咁樣同我講...黠算好-.-?
..如果我係onlinegame到比人昆野..可以點做?
同gm講..gm叫我報警

回答 (2)

2008-02-15 11:07 pm
✔ 最佳答案
比人昆野,不是報警的!
而是打電話到"防止科技罪案小組"的熱線-25283482
-------------------- ------------聯 絡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


郵 寄 地 址 如 下 :

香 港 灣 仔
軍 器 廠 街 一 號
警 察 總 部 大 樓 二 十 二 樓
香 港 警 務 處 商 業 罪 案 調 查 科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組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可 以 經 由 以 下 電 話 號 碼 聯 絡 :
主 管 : 黃 鴻 虎 偵 緝 高 級 督 察
副 主 管 : 梁 永 昶 警 長
Telephone: (852) 2528 3482
Fax: (852) 2328 7128

你 可 以 透 過 電 郵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email] 聯 絡 防 止 科 技 罪 案 小 組
加埋條法例比埋你地睇先:
章: 200 標題: 刑事罪行條例 憲報編號:
條: 161 條文標題: 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版本日期: 30/06/1997

(1) 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
(a) 意圖犯罪(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b) 不誠實地意圖欺騙(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c) 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或
(d) 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不論是在取用電腦的同時或在日後任何時間),
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2) 就第(1)款而言,“獲益”(gain) 及“損失”(loss) 的適用範圍須解釋作不單擴及金錢或其
他財產上的獲益或損失,亦擴及屬暫時性或永久性的任何該等獲益或損失;而且─
(a) “獲益”(gain) 包括保有已有之物的獲益,以及取得未有之物的獲益;及
(b) “損失”(loss) 包括沒有取得可得之物的損失,以及失去已有之物的損失
2008-02-15 11:10 pm
gm叫你報警你就報警啦~除非係佢ge問題啦~~


收錄日期: 2021-05-03 16:52: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5000051KK0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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