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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評鑑聖經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態度,一是破壞性的,專門針對真實性和準確性的問題。某些學者的目的似不在於開放的考證聖經,而在於否定。經他們評鑑以後,現存的福音書就只有極小部分可算是真實的記錄。
另一種則是建設性的評鑑,致力於闡明聖經的意義,例如萊特福特(1828-89)和威斯科特(1825-1901)所代表的語法和歷史學派。這些學者是根據歷史背景來發掘經文的真義,而不是考究歷史的真實性問題。聖經並不是從天上而降,寫在金版上的天書。儘管聖經是神的默示(希臘原文作「呼出」,參提後三16),這默示是在特定的時空之下通過聖靈傳給聖經作者的。神是遣聖靈引導他們,透過他們的個性和能力來傳達神的話。
因此,要對聖經有正確的觀念,聖經評鑑學是必須的。聖經評鑑可抑制極端自由派的傾向,使聖經提升為一本不可作學術研究的天書。
文藝復興運動之後,許多學者不再接受教會的超自然前設,開始對聖經重作解釋。例如,雷瑪洛斯(1694-1768)即主張「理性宗教」,他斷言耶穌只是歷史上一個人物,因誤從猶太教的彌賽亞盼望而自宣為王;死後門徒竊去他的遺體,而偽造復活之說和受難救主的神學。
另有不少理性化的批判學者為新約記載的事件提出了種種心理學的解釋。如保路斯(1761-1851)舉例說:五餅二魚的神蹟其實是耶穌勉勵一個孩子分享他不多的午餐,眾人有感於此便競相仿效。這類學者還認為耶穌是用藥物和膏油為人醫病的;他們又認為耶穌在十字架上只是昏厥過去,後來被移到墓中便甦醒過來,這卻演成復活之說。黑斯(1800-90)和士萊馬赫(1768-1834)認為耶穌很有服眾的魄力,使人望而生信,祂就是藉此替人治病。
第一個評鑑學派於德國的杜平根大學開始,創始人鮑爾(1762-1860)曾受黑格爾辯證哲學訓練(命題+反命題=綜合命題),
史特勞斯(1808-74)他認為,自由派的探討是基於一個錯誤的方法論,神蹟不能與現代科學相提並論。福音書是「神話」,基於耶穌生平事實(命題)與門徒信仰(反命題)之綜合。
傾向學派的影響很大,不過鮑爾的理論卻在萊特福特的《使徒教父》(1869-85)一書發表之後已多不能成立,因為萊氏以鐵證說明新約思想統一時期在前,觀點分歧則在以後(與鮑爾的結論恰恰相反)。
統一末世論學派
維斯(1863-1914)認為新約的關鍵就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盼望。耶穌的教訓可以說是「徹底的」或「統一的」末世性。史懷哲(1875-1965)把維斯的思想加以演進,他認為耶穌不是作先知性的宣講,而是發出末世啟示性的言論。據史懷哲解釋,耶穌在十字架上高喊:「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正是理想幻滅的表現。史懷哲在學術上的貢獻,是引起了學者對猶太背景的加以研究,特別是關於末世啟示的觀念。聖經的記載,否定了史懷哲對耶穌的描繪。
形式評鑑學
3位德國學者(史密特、布特曼、狄比流)於1919至20年分別建立一套考證新約的方法,藉文學分析確定年代和傳統的真實性。
布特曼的評鑑著述結合了兩個觀點:末世論與存在主義釋經法。他一方面同意史懷哲的觀點,認為耶穌是一位徹底的末世啟示論者,由此而指出:耶穌再來的延遲是教會發展的一個主因。
4.布特曼又根據海德格(1889-1976)的哲學,偏重實存釋經法。他認為人類是在焦慮的規範之下,經常面對死亡而活,也學習懷著這恐懼而活。布特曼認為聖經的信仰象徵與信仰本身無關,關於耶穌本身的核心史實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早期教會透過對耶穌所作神話化、象徵性的描繪,表達出來的信仰。
5.形式評鑑學把經文分成一個個文字單元,據此考其年代,又進而考證其真實性。
形式評鑑學的立論和方法均有很多弱點。特別是布特曼接受十九世紀反對一切超自然的觀點,這種觀點在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時代已被很多人視為過時了。須知早期的宣講並不是從真空中發展起來的;它必有真實的歷史事件為依據,這就是耶穌的生平、殉難和復活。
早期教會一向視福音書的記載為準確的歷史記錄(參路一1-5;徒二十一25;彼後一16)。
傳統評鑑學
形式評鑑學產生了兩個很重要的分支:一為傳統評鑑學,一為編輯評鑑學。傳統評鑑學最重實證。耶穌的任何言論若有疑點,便可視為五旬節後之教會製造出來。
傳統評鑑有3個主要的辨正標準:(1)獨特性或殊異性。若猶太教或早期教會中無相近或雷同之說者,則可信。(2)多證法。一說如見於福音書所有或若干原始材料,則可信。(3)統一或一貫性。若與上述兩項證實的經文一致的傳統,即為可信。因此,一切實證俱已表明,歷史的耶穌就是教會宣講的主耶穌。
Grant R. Osbor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