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因為對方到警署報案,指控你用電話滋擾對方。
警察會向報案人仕會面錄取口供之外,亦都會向任何一位被指控的人仕,又或者任何一位涉及案件的人仕進行會面錄取口供以了解事件詳情,以便警方進行調查工作。所以,你是必須要同警方合作,警察要求與你會面錄取口供是必須的法律程序。而且,案件調查並不存有時限規定的,如果資料繼續更新,警方是會一直跟進下去的。
即使你係無做過,就算你係清白的。如果你並唔熟悉法律程序,擔心在調查期間會受到不公平對待,你係可以有權去聘請律師,尋求法律意見,你甚至可以由律師陪同下到警署錄取口供。
經過警方調查之後,假如有足夠証據証明你干犯罪行,警方會將案件資料交予律政署,由律政署決定對你是否作出起訴。假如警方對你作出起訴,你就必須要面對法律訴訟出席法庭聆訊,在法庭內你就會成為被告,一亘被判有罪,你就必須負上刑事責任。
2008-02-15 16:14:59 補充:
你有無做過,你自己心裡有數!你有做過嘅,就必須要承擔後果,負上法律責任。如果你係清白嘅,又使咩怕警方調查,仲要走嚟呢度問問題吖!你還是儘快聘請律師替你辯護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