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離婚問題 (20分)

2008-02-14 2:39 am
我家姐離婚,帶住4個仔女(少過12歲)。理論上,佢有撫養權,間公屋應歸佢。不過,前奶奶說佢放棄戶籍,留番比佢仔,即前夫。因為佢仔薪金超過$7000,不合資格。前奶奶同佢講一個女人帶住4個仔女,又拿綜緩,會超快上樓,真的嗎?
更新1:

其實,我家姐帶埋仔女一早搬左出去住。但戶籍仲係度

回答 (5)

2008-02-14 3:28 am
✔ 最佳答案
離婚是會比一般人快得到公屋。
離婚最快要3年時間才可上樓 , 而一般人要8年以上。

以你家姐的情況,無論是你家姐定是你姐夫都只需3年時間才便可上樓。

要注意的事:
(1)假如你家姐讓間公屋給前夫, 那麼她和子女在論侯屋期間要入住那裡?
(2)如果在論侯屋期間,她仍然和前夫一起住在原居,因為前夫是戶主,只要他一不高興便可以隨時不讓你家姐住,那麼到時點算?
(3)而且,根據統計,在離婚後/在論侯屋期間,家庭不和、發生家庭慘劇的比率特別高,要注意!!
(4)你家姐綜緩的租金津貼大約有HK$5000以上,可以試下去看看租HK$5000D樓是否適合自己



你家姐的前夫居住的問題:
(1)其實你姐的前夫只是一個男人,而且薪金超過$7000,要找到地方住絕對不難,反而女人帶住4個仔女就好難! 所以不用擔心你家姐的前夫居住的問題。
(2)你家姐的前夫薪金超過$7000,是有方法可以申請! 只要他加入自己母親的名字去申請公屋就可以了。
參考: 工作經驗
2008-02-15 11:49 pm
一般經社工是較快上樓的,但只限新界區。

公屋是政府的,爭來無謂。不如向社工求助,申請過另一間公屋,好過對住舊屋想起不愉快的事;分分鐘可以上到一間新落成的公屋,環境可能好過現時呢!

你姐已經取綜緩啦!就順便排隊上公屋啦!!反正綜緩都有幫你姐交租的!屋是死的,死時又帶不走,爭來做乜?

你前姐夫收入超額,轉不了名做公屋戶主,咁咪由得房署收番層樓囉!關你姐什麼事???
2008-02-15 8:30 pm
你奶奶的意思是:叫你再申請公屋,她的仔由于不合資格,所以將舊屋讓給他。

那两屋人都有房拉,。

1.現誰是户主?如果之前是前夫,公屋規定,誰有扶養權,誰可有屋,你放棄,

再申請時,查資格,你点同房屋署講?他門不會接受你的解釋,到時两頭不到

按,你人屋两失!

2.奶奶是户主的話,你可以分戶為由,再申請。

3.有屋就拿屋先,你帶4人,還顧前夫,真偉大。
參考: me
2008-02-14 6:19 am
你前姐夫有否比曕餋費 ? 如有, $ 7000收入都會扣除入息括免.
一個女人帶住四個仔女,要搬屋都好煩,一個男人如要他們搬出
的話,都不是太有風度.........
2008-02-14 5:26 am
如果經社工搞, 會超快 (不超過1年), 但不會有好樓, 有人住過, 低層(1/F), 超高齡的屋村等.
我很多朋友都經社工搞, 部份都放棄, 寧願等3年.
正常排隊都是3年, 看你急不急.


收錄日期: 2021-04-19 16:51: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3000051KK0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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