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你哥已年滿18歲,你們是可以將他趕出去的;如果你哥不夠18歲,你們可以要求社工將他轉去兒童之家等機構。
你哥一發脾氣生事就報警,跟警察說有人恐嚇你們。警察多數會勸你們和好,亦會紀錄備案。但如果你們每個月都發生一次或以上的情況,而你們每次都不肯原諒你哥的嘛,社工都幫唔到你哥的;分分鐘警方要你哥上庭,個法官要你哥做精神科測試。因為偷竊真的是犯法的;是刑事罪,要坐牢的。
另外,就算你哥無咁做,你媽向社工說一句:「我不要這個孩子」「對著他我快要去死」,你們的社工亦無可能要你媽去自殺來勉強對著你哥的(如果你媽真的自殺,咁個社工就好大件事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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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媽向社工說一句「我放棄這個仔的撫養權」,社工都幫唔到你哥!
你可以跟社工說「家裡的錢已被哥偷光,連食也成問題~~」,並要求將你哥遷走。你跟你媽都不要你哥,他死賴都沒有用。
想當年我被我媽趕出來,警察說我媽是有權趕我離開她的住所的;我媽要我在警察前簽約,保證我以後一切會順從她,包括朋友、時間、婚姻配偶,以及要事事令她滿意,包括在她不滿前便要知道如何令她滿意(好高深,我唔識做)。
至於你說的禁制令,除非你媽堅持要控告孩子偷竊(警察多數說什麼是「家庭糾紛」,不能落案是騙你的,你回應一句「你唔告佢我就跳樓死俾你睇,反正都無錢開飯」,咁警察就會做野);之後把你哥趕出去之後,你哥再回來纏繞你們,你們即報警備案,咁就可以找律師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警察是不會幫你們申請的,除非你哥有傷害你們的身體,有暴力傾向)。
不過最大問題還是那一句:你媽肯不肯?夠不夠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