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30天通知.例假.大假問題

2008-02-13 11:20 am
本人岩岩係2月6日辭職我本身係上年剩下5天大假今年岩岩係服務o左2年7個月
咁我呢7個月係唔係可以按比例除12個月再乘7個月黎計返向公司取4日假呢??
其次公司本身欠我2日例假今個月有7日我去到今日由只放得4日咁我呢個情況可以向公司拿到什麼時日離開呢???
我自己計係2月23日我係用5+4+2+3=14日咁呢計的這樣計算有問題嗎???
其次我公司經理話唔俾用例假早走是真的嗎??
如果我真的提早14日走公司要我俾14日錢咁係唔係等於同公司平左數呢??
希望各位大大幫幫忙thx十萬分感激

回答 (1)

2008-02-13 6:25 pm
✔ 最佳答案
1/. 你用5+4(大假)+2(例假)=11日才是正確的. 因為餘下3日的例假由於你尚未工作, 所以公司是不會發放給你.

2/. 你公司經理話唔俾用例假早走是真的. 因為例假是要在一星期內工作六天, 你才可有一天例假. 試問你沒有工作, 怎能給你例假呢?

3/. 如果你真的提早14日離開該公司, 這樣你便要賠償14日錢給公司平左數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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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3000051KK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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