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人犯了盜竊罪,於收押所等待判刑期間,衰多口得罪了其他犯,被要求賠償x萬元,否則會遭人打。
其家人不願付錢,因為無錢,同時比得一次,就會有第二第三次。
這行為可否構成恐嚇索財罪嗎?
那一個部門或途徑可以申訴反應呢?
除了付錢解決,當時人可以怎樣得到保障呢?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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