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簡稱︰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是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人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權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行使國家立法權的代表,代表名額36人。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確定的名額和代表產生辦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香港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的產生和內地不同,每屆的代表是依據上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選舉辦法》所選出的。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是由選舉辦法所提名、之後正式選舉出36人,報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代表資格,公佈代表名單。九屆及十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均須通過預選才能正式參選,而此預選制度已於2007年3月16日被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所取消。
立法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香港立法會由選舉產生,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以下列出所有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的人士。以下的歷史紀錄僅指1998年7月1日後設立的香港立法會而不包括過往港英殖民地時期的立法局及臨時立法會。
總結來說香 港 人 大 代 表權力較大,
因他們是參加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工作的,
而立法會議員只是在香港立法會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