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好明顯你不是住公屋的~~~你應該是用白表;綠表首期5%,白表10%,這要看你們買什麼價錢的居屋(天水圍五十萬都有交易,不過是細單位)。另外想問十年前買居屋是誰是業主?
房署仍在開會商討細節中,細節未定,申請表格不能印刷。請留意新聞!
白表申請人申請書須知(2007年第二期)
http://hos.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static/file/b5/residential/hos07/phase2/pdf/AG(WF).pdf
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須在申請書第四部分申報擁有的資產淨值,這些資產包括:
(1)土地:包括政府批地、甲種及乙種換地權益書。在本港、中國及海外的土地之目前淨值。如有關土地是聯名擁有,只須申報所佔權益的目前淨值。
(2)房產:包括本港、中國及海外的已落成及預售的住宅,商業及工業物業,停車位及已協議買賣的房產,將市值減去尚未償還的按揭貸款後的目前淨值。如有關房產是聯名擁有,只須申報所佔權益的目前淨值。
(3)車輛:包括私家車、小型客貨車、貨車、貨櫃車及電單車等,將市值減去尚未償還的按揭貸款後的目前淨值。
(4)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將市值減去尚未償還的按揭貸款後的目前淨值。若牌照是聯名擁有,只須申報所佔權益的目前淨值。
(5)投資: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債券、商品期貨、黃金、紙黃金、存款證、經紀投按金、互惠基金及單位信託基金等,以遞交申請書日期前一天或最近期的單位收市價計算其價值。
(6)經營業務:包括獨資、合夥經營的商號或有限公司的權益。以最近期已經核實或臨時財政報告中所列表的廠房及機器的帳面淨值、手上存貨、應收帳項、銀行戶口結餘、可動用現金、車輛剩餘價值、房產市值等總值,減去各項負債而得出的資產淨值,計算在內。假如業務是以合夥或有限公司形式經營,只須申報所佔權益的目前淨值。
(7)銀行活/定期存款及可動用現金:銀行活/定期存款包括儲蓄/來往帳戶及港幣和外幣定期存款,於遞交申請書日期前一天的存款結餘作計算。可動用現金包括五千元或以上的港幣及同等價值的外幣,現金數額應以百元整數計。
家庭總收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須在申請書第四部分申報入息。計算方法:
1.包括:
(a)所有未扣稅前的入息,即現時底薪(註二),及所有固定及非固定的花紅、佣金、雙薪及各項津貼(註三、註四及註五);
(b)商業盈利或其他投資所得的收入(註六);
(c)每月所得的退休金;
(d)離婚贍養費;
(e)每月租金收入《包括作為二房東從分租樓宇所得的收入、從本港、中國及海外所擁有的物業(包括商舖、停車位、商業/工業樓宇等)及土地所得的租金收入》。若該/該等物業或土地已空置,亦作有租金收入論(註七);
(f)房屋津貼(註八);
(g)股息或銀行定期存款利息(註九);及
(h)若過去十二個月內所得的任何非固定入息,或從任何性質的買賣中(例如轉售本港、中國及海外的物業、股票等)所取得的利益,均應轉為每月平均數填報。
(註二): 擁有固定月薪或底薪人士,須以現時月薪或底薪計算入息。若其月薪屬非固定性質,則以遞交申請書日期前最近六個月內的每月平均收入計算。(例子:若遞交申請書日期是2007年8月15日,應以2007年2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的總收入除以6個月計算。)在過去六個月內曾轉換工作的人士,只須以現職收入填報,過往一年從已離職公司所獲的年終花紅、雙薪等亦毋須轉為每月平均數計算。(例子:如在過去兩個月轉工,而現時收入屬固定性質,則以現時薪金作計算。若現時的工作收入屬非固定性質,則應將該兩個月從新公司所獲取的薪金總和除以2個月,作為每月平均收入計算。)
(註三): 在過往一年所獲的固定或暫時性質之花紅及雙薪應轉為每月平均數填報。(例子:2006年所得的雙薪是港幣12,000元除以12個月=港幣1,000元)
(註四): 最近六個月的回定或非固定佣金及各項津貼應轉為每月平均數填報。(例子:2007年2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的加班津貼共港幣3,600元除以6個月=港幣600元)若最近六個月所得的非固定收入轉為每月平均數計算後,其家庭總收入超過入息限額,則有關人士可將最近十二個月的非固定收入轉為每月平均數計算。
(註五): 津貼包括:交通津貼、膳食津貼、醫療津貼、辛勞津貼(厭惡性職務)等。
(註六): 營商人士在遞交申請書日期前的十二個月(例子: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之商業盈利(即總純利)或其他投資收入,應轉為每月平均數填報。若開業未滿一年,亦應將商業盈利轉為每月平均數填報(例子:若開業日期是2006年7月11日,應將2006年7月11日至2007年3月31日的總純利除以9個月)。營商人士如在獲取盈利外,並每月在自資的公司支取薪金,則薪金與盈利均須在申請書第四部分的有關位置內填報。
第二頁7(g)
由截止申請該日之前的二十四個月起計,直至購買該等計劃樓宇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 (i) 擁有或與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樓宇;或 (ii) 簽訂協議購買住宅樓宇;或 (iii) 持有一間擁有住宅樓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住宅樓宇包括任何在香港的戰後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不受租務管制或用作自住的戰前住宅樓宇、建築事務監督許可的天台搭建物、建築用地及小型屋宇批地。
第3頁十二(A)
凡購得「居者有其屋計劃」或「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或「中等入息家庭屋邨」美樂花園或「重建置業計劃」或「可租可買計劃」或「居屋第二市場計劃」或房協轄下任何房屋資助計劃的住宅樓宇,或根據「自置居所貸款計劃」/「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獲得貸款或資助的人士,但根據租置計劃購得租置其屋單位己達十年以上的人士(包括在購買有關單位時仍屬單身的人士)及其配偶,均不可再度申請。其他成員只要符合各項申請資格,則不受此限制。除因結婚或獲准享有僱主提供的房屋福利外,下列家庭成員則須在購買樓宇兩年後(以簽訂轉讓契約的日期起計)才可另行申請:
(1)屬於二人家庭的關鍵成員;或
(2)若申請書內只有一名家庭成員符合居港規定(即申請人或其中一名家庭成員在申請書截止日期前已在香港居住滿七年,及其在港的居留不受附帶居留條件<與居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所限制),或獲准刪除戶藉後只剩一名家庭成員符合居港規定,而該名家庭成員不是單身人士、業主/聯名業主及其配偶,他(她)則關鍵成員。縱使日後該戶稽家庭狀況改變,包括加入其他符合居港規定的家庭成員,該名關鍵成員的身份將維持不變。
第3頁十二(B)
任何人士,若曾購得上述第十二(A)所提及的樓宇而又把樓宇出售,或根據「自置居所貸款計劃」/「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獲得貸款或資助而已清還貸款,則本人(包括在購買有關單位時仍屬單身的人士)及其配偶均不可再度申請。其他成員若獲准刪除其有關戶藉『除因結婚或獲准享有僱主提供的房屋福利外,關鍵成員則須在購買樓宇兩年後(以簽訂轉讓契據的日期起計)才可申請刪除戶藉』,只要他們符合各項申請資格,則可另行申請。
綠表
住公屋的人士,並願意在接收所購買的單位日期起計六十天內,把該公屋單位無條件退回給房屋署的人士。
獲房屋署/市區重建局發給綠表資格證書的人士:
經核實符合入住公屋,並會在一年內獲編配公屋的公屋輪候刪申請人;
獲核實符合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申請資格及選擇居者有其屋計劃的初級公務員;
符合資格入住公屋而受政府清拆計劃影響的人士及災民;
符合資格入住公屋而受市區重建計劃影響的人士;及
符合資格入住公屋的離婚/分戶的公屋住戶。
獲房屋署簽發有效的「保證書」的人士:
透過第四期特別安排獲發「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運用「保證書」購買單位時,必須仍然符合申請「保證書」時有關住宅物業業權的規定。
透過第五期特別安排獲發「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運用「保證書」購買單位時,必須仍然符合申請「保證書」時所列各方面資格的規定:
住宅物業業權;
家庭成員居港年期;
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如為公務員,有關他們薪級點的限額。
透過總行政主任(物業管理)2000年2月1日 、2002年3月25日 及高級行政主任(屋邨管理)2005年5月23日 便箋的特別安排獲發「保證書」的房屋署屋宇事務助理職系人員運用「保證書」購買單位時,必須仍然符合上述便箋及其所有附件所載的所有有關規定。
「長者租金津貼計劃」的受惠者,亦可用綠表申請。在接收所購買的單位日期起計六十天後,其租金津貼將被終止發放。
* :獲發綠表資格證明書在購買居屋時必須仍然符合證明書上所列各方面的資格規定。
(2007年第二期綠表申請者須知)
http://hos.housingau thority.gov.hk/hdw/c ontent/static/file/b5/residential/hos07/ phase2/pdf/AG(GF).pdf
居屋選樓優先次序
(綠表)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家庭;
(綠表)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綠表)沒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綠表)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單身人士;
(綠表)單身人士;
(白表)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核心家庭;
(白表)沒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核心家庭;
(白表)非核心家庭;
(白表)單身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