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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樂,一種起源於非洲的音樂形式。
爵士樂緣自比它更早出現的一些美國黑人音樂(如藍調,福音歌曲等),而這些音樂是美國黑人根植於其非洲音樂傳統的基礎上結合他們在現實中的遭遇創作出來的。早期藍調主要表現黑人的悲慘境遇和底層生活狀態(藍調的英文原字Blue除了指『藍色』之外亦有『憂鬱』之意),大多比較凄苦,福音歌曲主要是(向上帝)祈求平安,希望得到救贖。爵士樂在其發展過程中除了有黑人音樂的根源外,還吸收了如古典音樂,民族音樂等諸多音樂元素,逐漸形成了今天多門多類的爵士樂,所傳遞的內容也更為多樣,不光只是早期的「黑人風格」。
爵士樂的根源
爵士樂來源於藍調,一種從前居住在美國南部的非洲奴隸以及他們的後代們的民間音樂。藍調深受西非文化和音樂傳統的影響,這些奴隸也逐漸成為移居到城市的黑人的音樂家。
爵士樂的真正起源是貧窮。1865年,美國內戰結束,往日黑人奴隸獲得了自由,但是生活依然困苦。他們多數是文盲,唯有靠自己故土培植出的音樂娛樂自己。勞動的號子和農田歌曲是在採摘棉花時候唱的,讚美詩歌和聖歌是在種族隔離的教堂裡聚會時唱的,而即興之作則是獨唱歌手在一隻班卓琴伴奏下吟唱的。在教堂中,黑人牧師接用英國領唱方式來解決唱歌不懂字的問題。
上世紀之交流行的音樂會標準的形式,也就是當時軍樂團和舞曲樂隊的音樂影響了最早的爵士樂的主流表達方式。這些音樂的樂器:銅管樂器,簧管樂器和鼓成為了爵士樂的基本樂器
二十世紀早期
在二十世早期時,爵士樂在紐奧良慢慢地孕育出來,而早期的爵士樂大多數牽涉到性愛。更確切來說,早期的爵士樂本來就是一種低下階層的音樂,而當時在妓院中都有一些樂手在演奏,娛樂之餘也做生意,所以性愛與爵士樂從最初就秤不離砣。紐奧良獨自創造著爵士樂──類似的音樂在南部的廣闊鄉村與諸如巴爾的摩、聖路易斯這樣的城市裡處處可見。 爵士樂這名字,其實也是性愛,比格.O.朗 將在性愛中短暫的高潮稱為Jass。於是首批樂隊中的原創迪西蘭德『Jazz』樂隊就把自己的名字拼案成了這模樣。一些調皮鬼把海報上寫的Jass把J塗掉了,Jass就變了ass(『屁股』之意),樂隊將名字的拼寫改為『Jazz』。此外,我們還可以說是『James』這個名字的縮寫;法語方言中,有一個動詞『爵瑟』,是聊天的意思;各種各樣的非洲詞彙。任君選擇。Jazz就這樣在紐奧良中發展起來。
初期的爵士樂樂器,有來自軍樂銅管樂隊的短號、活瓣長號和鼓,有家住城裡的那些受教育、家境殷實的混血克奧爾人帶來的單簧管和貝斯(bass),還有流浪的吟遊歌人和藍調歌手們手中的的結他。但凡缺乏精緻的地方,樂隊一律用音量和激情予以補償。所有爵士樂手都在酒吧與妓院裡、在斯多利城裡開創自己的事業,演奏者適宜新月城這樣的大都會的狂暴喧騷的音樂。許多人所共知的作品都由這一地區的地名而得名──其中最為知名的有巴辛街藍調和堪納爾街藍調,此外還有許多諸如此類的音樂家。在1917年以前,一些公認的爵士樂就已然成型了。而早期的爵士樂並沒有錄音紀錄。
1917年時爵士樂最終錄製了第一張唱片,與此同時美國加入了世界大戰。不過這唱片並非在紐奧良錄製,而是在紐約;而樂隊的五位成員都是些小夥兒,但他們都是白人,把面塗黑了便充當黑人。而許多唱片公司當時打算為這種新興的音樂錄製唱片。但這些公司都遠在北部城市裡,而樂手卻多集中於南部。炙手可及的一位──短號手弗萊迪.凱帕德(Freddie Keppard)在芝加哥和紐約的原創克萊奧爾樂隊工作──偏偏又唯恐有人剽竊他的技巧,拒絕了錄音,白白錯過了成為進入史冊第一人的機會。
在戰後,爵士樂由紐奧良的基地遷別處。而有兩個說法,一是因為紐奧良當時是美國的軍事基地,而士兵每天喝得爛醉如泥,政府便把所有酒吧,妓院禁止營業。而另一說法則為當時南方落後,而北方城市較宏大,而且財勢雄厚,北方俱樂部也比南方好,故爵士樂手也隨之搬家了。早期的爵士樂曲,已知是集體演奏的,由短號帶領,單簧管穿插其間,長號標誌重音,再由結他、貝斯和鼓控制節奏。
爵士舞的起源
爵士舞(Jazz Dance)是非洲舞蹈的延伸,由黑奴帶到美國本土,而在美國逐漸演進形成本土化、大眾化的舞蹈。 非洲的黑人由於受到長達約三百年的奴隸交易,使得他們被遣散在美國及世界各地。 在新環境,新生活中過著暗淡悲慘的奴隸日子,雖在這種痛苦的情況中,仍然未忘記他們的音樂與舞蹈。 無論在人生的喜、怒、哀、樂或祭神的集會裏,只要有機會,他們就會唱起故鄉的歌曲,大跳其民族舞蹈。 又因他們不斷的創新,發明新舞步,逐漸地美國人對這些充滿韻律節奏感的黑人舞蹈感到興趣。 於是久而久之乃逐漸變成喜氣洋洋、都巿型的音樂和舞蹈,更流行於美國。爵士舞是充滿動感的多元化節奏型舞蹈,舞步揉合著剛與柔的特性。爵士舞節奏本身比較強勁、是充滿動感、靈活、和富趣味的肢體活動,動作的本質是一種自由而純樸的表現,直接把內心的感受表達出來,舞蹈的動作及音樂極富節奏感,經常練習可達到身體放鬆及運動的效果。
爵士舞可以表達表演者的熱情奔放、充滿青春躍動感受,以心靈及身體去感受,將舞蹈化為藝術表現出來,也是一種發洩和表達自己情緒的好方法。
爵士舞種類繁多,包括:踢躂舞(Tap Dance)、街頭舞(Hip-Hop)、霹靂舞(Break-Dance)和百老匯式的歌舞(Broadway)等。
「爵士」一詞本來是一類音樂的名稱,在音樂用語的 “Jazz” 一詞是在1900年以後才被使用,在那以前似乎叫做 “Jass”。 爵士舞於二十世紀早期因循爵士樂自然伴隨而演進下來,又因爵士樂在演奏上,一向相當熱鬧,“Jazz” (jazz up) 才會有喧鬧、狂躁、活潑之意。 最早的爵士舞蹈是由黑人的社交舞配上爵士音樂來表演的,盛行於美國南方的鄉下,特別是紐奧良城的一些業餘舞者,他們會在聚會上或俱樂部的場所表演爵士舞蹈。 到了1917年,當時的流行舞者順著歌詞的意思來表演,有一位叫班頓歐爾斯崔(W. Benton Overstreet)寫了一首歌叫 “The Jazz Dance”,而這首歌裏的 “Jazz Dance” 就變成爵士舞蹈的永久代名詞,爵士舞的名稱就此產生了。
當爵士舞在即興演奏和節奏明快的爵士樂伴奏下以「舞曲」的形式出現後,那些黑及白人的舞蹈家將基本步伐加以改良及變化,此外又啟發後進者的創新靈感而增加了臀部的擺動,肩部的抖動和身體其他部位的獨立動作。
隨著1920年紐奧良的黑人們開始演奏其爵士音樂以來,就流行許多以混會體方式的搖滾型舞蹈,如查爾斯登舞(Charleston)、西迷舞(Shimmy)、琳蒂舞(Lindy)等均盛行一時,後來更由於布吉烏吉(Boogie-Woogie)和吉特巴(Jitterbug)的誕生,在舞蹈的型式上有了一個很大的變化,從以往一向擁抱的舞蹈,改變成一種舞者與舞伴分開來對跳的舞。
1930年代後半期至1940年代,爵士舞演化成有三種類型的表現方式:第一種是具有強烈古典芭蕾味道的現代爵士舞,第二種是受了黑人及拉丁舞蹈影響的爵士舞,而最後一種是摻雜了詼諧音樂及踢踏的混合爵士舞。 儘管當時爵士舞是如此的風靡,但是在1940年代後期卻開始走下坡,因為新的爵士音樂取代了過去大的爵士樂團,它的音樂節奏因太複雜,很難配合舞步,再加上留聲機的發明,和政府(美國)向舞場徵收的重稅,使得不少曾風光一時的舞蹈俱樂部相繼停業。
雖是老式型態的爵士舞蹈衰退,但正好也代表了一種承先啟後的儀式。 基於美國是一個民族的大熔爐,所以新的爵士舞也具有非常高的融合性;它把老一代的爵士舞步和1950、1960、1970時代風靡一時的新舞步摻雜一起,更承大眾傳媒的興起,帶動了爵士舞的興盛。
今天,我們所看到的爵士舞蹈,它保留了過去切分音樂(*見註)的旋律,肢體的拋擲或獨立運作的特性,但是它不只是用爵士音樂來表演,它也可配合流行音樂、藍調音樂、搖滾音樂或是的士高音樂來演繹。 現今的爵士舞蹈,具有很大的包融性和很強的可塑性,並可以隨時吸收最流行的音樂和舞蹈的特性,也正因如此,爵士舞極具娛樂性並為大眾所歡迎及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