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是甚麼?

2008-02-11 6:35 pm
1992年彭定康提出的「政改方案」是甚麼?
當中有甚麼具爭議性?
請 很詳細 地解釋
謝謝
更新1:

答案請send到 [email protected] ,這樣我方能給分,謝謝

回答 (2)

2008-02-11 7:22 pm
✔ 最佳答案
彭定康在1992年上任港督之後,在當年的首份施政報告推出政改方案,內容包括改變最後一屆立法局的組成及取消所有在區議會的委任議席等。根據方案,最後一屆香港立法局會大幅度增加直選議席,以及增加九個功能界別:

漁農、礦產、能源及建造界
紡織及製衣界
製造界
進出口界
批發及零售界
酒店及飲食界
運輸及通訊界
金融保險地產及商業服務界
公共、社會及個人服務界

跟以往的功能組別最大的不同之處,就是新九組的選舉方法。任何在1991年人口普查中報稱從事其中一個行業的在職人士,都會自動成為新九組其中一組的選民,當時的選舉事務委員會還選用了“在職人士多一票”作為宣傳口號。因為新九組都是一人一票產生的,而選民數目高達106萬,所以這九個議席變相成了直選議席。

li 件事具爭議性的就係新加的九個議席(即係新9組)變成了直選議席
北京政府認為彭定康是鑽《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漏洞而大表不滿
北京政府更宣佈直通車不再有效
彭定康因而被當時任職港澳辦主任的魯平罵作千古罪人

*直通車=兩地立法機構成員是否能過渡到新的立法機構,慣常寫成「坐直通車」。
*北京宣佈直通車不再有效=在香港,由於最後一任總督彭定康提出了政改方案激怒北京政府,原來的立法局議員不能直接成為特區的立法會議員
2008-02-12 5:50 pm
政改方案:
香港政治制度改革,一般簡稱為政制改革或政改,是香港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治制度發展的改動.

相關法律條文:
第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第七條 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第三條 2007年以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2007年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如需對本附件的規定進行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政改主要焦點: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六十八條只在條文上規定:「香港行政長官和香港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到普選產生的目標」,何為香港的實際情況?以及如何做到循序漸進最終實現普選,在《基本法》和它的附件《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中並沒有明確說明。圍繞著下一任期香港行政長官和香港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何修改,引起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立法會,香港各黨派團體以及國內外各階層人士廣泛關注.

爭議:
支持政府建議的人,主要認為有關方案已經增加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成份。也是符合人大決定之下的最佳方案。支持者認為,如果政改方案不能獲立法會通過而要令政改原地踏步,會令全香港市民成為輸家。普選時間表及路線圖相對上重要性不及通過政改方案所得的好處.

反對政府建議的人,主要有以下三種訴求﹕

1. 訂立普選時間表(即指定實現普選行政長官的年份)
2. 訂立普選路線圖(不硬性規定時間,但要求有具體走向普選的計劃)
3. 部分區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不應該讓他們參與選舉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
其他意見:
* 胡錦濤對曾蔭權曾表示:香港的政治改革要在「穩步、扎實、有序」的基礎上進行.
* 駐港美國外交官James Cunningham:「很多香港人與美國政府相信,普選的目標是可以在下一輪的2007行政長官和2008立法會選舉中達到的.」
* 香港城市大學政治學教授鄭宇碩:假如總是拒絕給一個確定的普選時間表,只是不斷地說,最終有一天會允許香港普選的,這說明中央政府沒有誠意.


2005年12月21日,2007年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因得不到香港立法會全體三分二議員支持,均在立法會上被否決.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4: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1000051KK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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