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個月不做?

2008-02-11 10:55 am
我剛剛2月開始做全職,,,,,,
好想2星期之後不做,時間不夾
未夠滿1個月,有冇出糧比我架?

回答 (2)

2008-02-11 12:25 pm
✔ 最佳答案

點解無糧出?
據僱傭條例第八章 終止僱傭合約
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僱主或僱員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須給予對方適當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
果合約是連續性合約,所需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下:
試用期內的首個月 無需通知期 無需代通知金
(即是在試用期內的首個月辭職 無需通知期 無需代通知金)

據僱傭條例第三章 工資
扣薪
僱主只可在下列情況下扣除僱員的工資:

1. 僱員缺勤,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
2. 僱員因疏忽或失職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每次只可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 300爲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一;
3. 僱主預支或多付給僱員的工資,可按數扣除,但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工資的四分一;
4. 僱主供應給僱員的膳食及住宿費用,可按值扣除;
5. 若僱員以書面提出要求,僱主可在工資中扣除代僱員繳交的退休計劃、公積金計劃、離職金計劃、醫療福利計劃或儲蓄計劃的供款;

6. 僱主借給僱員的款項,但必須獲得僱員的書面同意;
7. 僱主根據任何法例的規定或獲法例授權,可扣除僱員的工資;
8. 僱主可以根據法院發出的扣押入息令從僱員的工資中扣除僱員尚未支付的贍養費。
僱主須優先扣除上列第(1) 至(7) 項後,才扣除第(8) 項目。
除非得到勞工處處長的書面批准,各項扣除的工資總額,不得超過僱員在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一半(因缺勤及未付贍養費而扣除的薪酬除外)。
(你沒有上述1─8項的情況, 僱主無理由扣薪)
支付工資
工資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僱主必須盡快支付所有工資給僱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僱主如果未能依時支付工資,須就欠薪支付利息給僱員。
(以上是僱傭條例資料, 如你沒有在上述情況扣薪扣, 你一定得到應得的工資)
參考: 僱傭條例
2008-02-11 12:25 pm
勞工法例返咗一日都有糧出,只係對方出唔出比你,要追都幾頭痛.


收錄日期: 2021-04-19 00:29: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1000051KK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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