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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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內是有特定機制培養各項目運動員的.跟香港的情況完全不一樣.國內各省市的相關項目教練會主動下鄉觀察小朋友,根據項目要求以及小朋友的資質進行挑選.在香港,根本就沒有這回事,而且主動權在於小朋友及他們的家長的喜惡.問題是小朋友/家長未必完全了解該項目的天賦要求,選擇是比較主觀的.
2. 國內小朋友在被選中之後,培訓期間是由省/市什至國家照顧的.在特殊情況下,有些個案是什至孩子的家庭也照顧下來,讓他們可以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專心接受訓練.在香港,政府是撤手不管的.運動是一門既花錢又花時間的事情,讀書和考試又基乎是100%決定孩子前途的關鍵.試問有多少孩子或家長願意在亳無保障的情況下冒險?
所以,不管是乒乓波也好,其他什麼運動項目也好,如果單純和狹義地看這方面,選取有合適天賦的孩子,施以長時間的專心訓練,多多少少必定可以交出較好的成績.
其實,要說下去可以寫4000字,政府的前期支持,系統發展,孩子和父母的決心都是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