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件物件印有「非賣品」三個字,可否作出售用途呢?

2008-02-11 12:49 am

回答 (5)

2008-02-18 7:53 am
✔ 最佳答案
非賣品- 意思會是贈品或紀念品;但含有以物易物的意味.
如果非賣品已經成為一個獨立品情況之下,賣家是可以收回一個本金的.
有買方才有賣方是一個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完成交易(當中不含詐騙)
如果製作非賣品的人或公司不起訴,基本上沒有人有權控告出售非賣品的賣家,除非該非賣品是國家產物,或是含有侵權/私隱成份才有理由向法庭申請禁制.

2008-02-11 4:53 pm
睇個出品公司點register
如果講明非賣品
即係好有機會人地公司講明左賣ge人會有法律責任
所以唔好搏啦
通常話得非賣品
就會講埋如果有人賣出去
佢地公司就會"保留追究權利"啦
所以好有機會要付上法律責任!
2008-02-11 3:25 am
明知故問!!當然不行la
參考: 人
2008-02-11 12:59 am
比救價錢。任何人都賣。除非是商業標字。整間公司買下。
通常是給客人參觀及欣賞,才貼上非賣品。
2008-02-11 12:57 am
這純粹是物主的主觀意願而已.就跟坊間一些廣告招徠語說:"永久保用"一樣,如果店舖關門大吉,還說什麼永久保用?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4:0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10000051KK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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