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懲教署,循民事訴訟程序,聲請索償嗎?

2008-02-09 10:22 pm
在囚朋友外出工作,意外工作期間受傷,需要縫針,可以向懲教署,循民事訴訟程序,聲請索償嗎?
更新1:

可否告訴我如何申請呢 ? 急!!!

更新2:

可否告訴我如何申請呢 ? 急!!!

回答 (3)

2008-02-10 9:48 pm
✔ 最佳答案
理論上可以.
但實際上, 雖然囚犯在囚期間自願參與懲教署工作, 唔算係僱主 / 僱員關係, 但懲教署都需自願參與工作的囚犯買保險. 如果發生因工作而永久傷殘或死亡, 懲教署是要賠償的. 但你要知道, 普通人的 "因工受傷而喪失某段時間收入" 的情兄, 在犯人而言是不適用的. 因技術上, 佢地係失業人仕. 佢地果d工錢, 只可算係懲教署發出的津貼, 而唔係工資. 即係你去做義工, 有d志願機構有車錢俾番你一樣. 所以就算賠都係一百幾十, 除非係永久傷殘或死亡. 因為咁就要計埋佢出獄後的喪失收入. 你朋友只係需要縫針, 唔係永久傷殘, 所以索償都係浪費時間.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2-16 11:20 pm
政府不需為囚犯買保險的,因法例上政府有豁免,如需要賠償,政府自己賠得起。同樣地,政府也不會替員工買保險的。
2008-02-16 1:53 am
咁補品、未來收入損失、痛苦賠償呢?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50: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9000051KK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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