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耶穌勝於愛家人?最大的仇敵是家人??

2008-02-09 4:17 pm
馬太福音第10章30節以後有一些我不是很了解??
1. 要愛神勝於愛家人,才是神的門徒.......
如果父母與神同時需要我們,我們是否要犧牲父母?我們是否要如此教育子女?
2.人類最大的仇敵是自己的家人...
我們是否要告訴子女最大的仇敵是父母?還是我們要教他們多付出愛與包容..

回答 (7)

2008-02-11 12:57 am
這位版主大大,
要回答你的問題之前, 我想需要先把你說的內容原文引出. 因為, 如果未能細讀一段文字的上下文, 只是匆匆一瞥, 就冒然提出質疑, 很容易發生「差之毫釐, 失之千里」的遺憾.
馬太福音在第10章30節以後的內容如下:
[(29)兩個麻雀, 不是賣一分銀子麼?若是, 你們的父不許. 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31)所以, 不要懼怕. 你們比許多麻雀都還貴重. (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 我在天上的父面前, 也必認他. (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 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 也必不認他. (34)你們不要想我來, 是叫天上太平, 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35)因為我來, 是叫人與父親生疏, 女兒與母親生疏, 媳婦與婆婆生疏. (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 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39)得著生命的, 將要失喪生命. 為我失喪生命的, 將要得著生命.
以上述這段話來看你的兩個問題, 不難發現, 你的問題都有一些跳躍式的思考, 僅在此提出來討論:
1. 你的第一個問題:「要愛神勝於愛家人,才是神的門徒」. 這和原文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似乎略有出入.
你的解讀讓你懷疑:如果父母與神同時需要我們,我們是否要犧牲父母?我們是否要如此教育子女?一來, 耶穌的話只是提醒人愛父母子女過於愛 祂的, 不配作 祂的門徒, 完全未曾提及要人犧牲自己的父母子女; 二來, 耶穌只是提及愛的優先次序, 完全未曾提及你所假設的「同時需要」的兩難. 這種兩難是由於你把 神和父母相提並論才會發生, 但這不可能是 耶穌的談話角度.


首先,  神是不可能和父母一樣需要你的, 只有人會需要 神,  神不可能需要人的, 即使需要, 也不會是絕對需要. 因此,  神怎麼可能和父母相提並論呢? 更不可能會發生你為了其中一個而犧牲另外一個的兩難. 你根本就不必擔心到要如此教育子女的問題. 把 神和你的父母相提並論, 根本就是褻瀆. 因為, 你的父母儘管創造你的生命, 但他們和你一樣, 都是相對於 神的被造物.
其次, 耶穌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愛兒女過於愛我的, 不配作我的門徒」, 並不能等於「要愛神勝於愛家人,才是神的門徒」. 這裡的重點是對 神的愛和對人(不論親疏遠近)的愛, 是不應相提並論的. 因為,  神是真理. 如果對人的愛一旦超過對真理的愛, 一定會扭曲是非對錯. 會扭曲是非對錯的人一定無法遵守 神的誡命, 這是何以這種人會不配作 神的門徒的原因. 但這絕對不等於你說的「要愛神勝於愛家人,才是神的門徒」. 因為, 家人還包括兄弟姊妹, 何以耶穌只強調父母和兒女, 而不強調兄弟姊妹?這是由於父母子女之間的愛最容易讓人曲意迴護, 而忘了人與人之間應該有更超越小我這種私愛的博愛.
中國人常喜歡講「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種封建的家父長制威權, 但事實上, 真的「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嗎?當然不是. 有多少虐兒和將兒女棄養或推入火坑的不是父母, 這不是人盡皆知的嗎?又有多少父母明知自己的兒女為非作歹, 卻還是曲意迴護, 只為抱著「別人的囝死不了」的心態, 這不就因為這種父母「愛兒女過於愛我(神)」嗎?
很清楚的, 如果我們把耶穌這些話用在這些情境下, 你大概就不會覺得不合理了. 今天現代的兒福和家暴問題的解決, 正是建立在父母子女這種最直接親密不可分割的血親關係還是應服膺在普世真理之下的假設, 即使是親如父母子女也不能因為親情而扭曲真理, 這不是再合理真切不過的嗎?
2.你的第二個問題:「人類最大的仇敵是自己的家人」. 這和原文的「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雖然只有一字之差, 但意思卻全然不同. 耶穌所謂的「人」通常是指男人, 而不是全人類. 因此, 這句話不能把人等同於人類, 那真的差很多耶. 這句話當然不是要你告訴子女說他們最大的敵人就是父母, 而是要提醒人:最容易讓我們有虧真理的, 正是父母子女的親情和夫婦之間的恩情.
其實, 我們不必陳義過高, 只須看看有多少罪犯可能殺人不眨眼或姦淫擄掠, 但對自己的家人卻是呵護有加, 就不難理解, 人是多麼的循私, 經常為了私欲和私情而根本不問是非對錯. 他們會為自己親人的不幸遭遇難過和憤怒, 卻可以完全無視於他人的痛苦, 甚至不惜犧牲別人應有的權益乃至生命.

2008-02-10 16:58:25 補充:
任何要堅守真理的人都必須抗拒一般人的私情和私欲, 都必須像 神一樣, 把每個人而不只是自己的家人都看得「比許多麻雀都還貴重」, 不許人隨便出賣任何人. 即使是有虧於乃至犧牲自己父母子女的利益, 都不能違背 神的誡命, 都必須愛人如己. 誰說 神(真理)來, 不是「叫人與父親生疏, 女兒與母親生疏, 媳婦與婆婆生疏」的呢?人只有和自己的父母子女生疏的像陌生人, 才不會循私, 才不會有虧真理和非親非故的人. 這是為什麼 神耶和華在舊約一再教誨人, 要善待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2008-02-10 16:58:44 補充:
又, 如果你對創世紀夠熟悉的話, 那麼, 你應該知道, 是誰讓上帝所創的人違背主命的?是男人的妻子夏娃. 人類史上第一個流人血的殺人犯殺的是誰呢?是自己的弟弟. 誰說人的最大敵人不是自己家裡的人呢?

2008-02-10 17:04:16 補充:
耶穌說, 人最大的敵人是自己家裡的人, 不是要我們仇視自己的家人, 而是要提醒我們, 我們不可以為了父母子女之間的親情有虧真理, 更不可以為了夫妻之間的恩情而忘了公義.

人要做到大義滅親很難 ,但應該隨時記得 耶穌的教誨, 要愛人如己, 如自己的父母子女, 必須記得 神耶和華再三耳提面命的, 要善待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因為這些人最缺乏自己家裡的人可以保護自己.

2008-02-10 22:14:58 補充:
哈!太可笑了!柯南不要太老實, 被這兩個人一搭一唱的騙了.

這位a-chen根本是和oz0227一搭一唱的在詆譭基督教而已. 讀不懂聖經又說不過網友, 居然乾脆動用自己的”選擇權”, 企圖逃避網友票選最佳答案, 其目的很清楚, 除了企圖詆譭之外, 還是詆譭.

各人造業各人擔, 他們高興就好了. 有什麼後果就自負吧!
參考: 聖經
2008-02-10 3:28 am
vic 網友說得好,這些經文都是指信仰上的事,但只有信神的十誡是要愛神勝於愛家人,其餘的如父母不讓子女上教會等等比較不重要的事,根據十誡是可以不正面跟父母起衝突的,所以要偷偷的去,不能去時,可以在家靈修,常看15頻道的Good TV節目,為父母信神或准家人信神禱告。
2008-02-10 1:36 am
其實要先了解耶穌這樣說的背景, 不能單純照字面來解釋.

上帝不是教我們不要愛父母家人或要犧牲父母,
在聖經裡的教導, 我們要孝敬父母, 做父母的也不要惹兒女的氣,
而服事上帝的人, 更是要把自己的家管理好, 才有好榜樣.

"愛神勝於愛家人" 或 "人最大的仇敵是自己的家人",
在經文背後的意思, 是指在信仰上的,
也就是當人要信靠耶穌時,
有時最親密的家人反而是最反對的勢力,
感覺上甚至像是敵對的一樣.

用在我們現在的處境, 倒是很合適的.
很多人原生家庭是拜拜的, 子女要信耶穌, 父母親和家人都很反對,
甚至會用很激烈的手段 "對付" 自己的子女.

我本人也遇到這樣的事.
家人因為我信耶穌幾乎要把我趕出家門, 又辱罵我長達數年.
後來他們看我沒什麼 "不正常" (他們覺得我走火入魔),
行為愈來愈好, 才慢慢接納我的信仰, 甚至開始尊重.

至於教導子女, 基督徒要照聖經的導導來教養自己子女,
我們當然要孝敬(尊榮)父母, 奉養父母,
遇到有父母不合真理的時候,
(如家暴, 亂倫, 父母要自殺前先殺小孩.... 等)
當然不能順服他們.

至於在信仰上的衝突, 按聖經教導是要先順服父母,
(例如子女要去教會父母不准.... )
(有些父母也會阻止成年子女去教會, 這已違反憲法人有宗教自由)
但我們仍可和父母溝通, 爭取自己的信仰空間.

希望版大已經有更多了解.
2008-02-09 9:58 pm
第一個回答的暮華窮不是基督徒

聽【同稱號】的網友公告說這個人是他在布袋戲版【惹過來的】(化名為《暮華窮》好整《暮華窮 》)

好笑的是原本的幕華窮也不是基督徒


他的回答常引用基督教術語,在這一題是神愛世人,故意讓網友誤會他是基督徒再回答【不符教義的答案】

大家猜他的宗教信仰和他居心何在?

2008-02-09 14:20:21 補充:
1 你父母早該鼓勵真有這個狀況要以 神 為重才對啊,猶太人、白人、黑人、中東人、拉丁裔人都這樣啊,這已經是【常識】了 !

我們當然應該要這樣教導子女,不然怎麼教?

騙他們【我們比 神 大】【上帝 親耶穌親不如我們親】?

2 父母的工作是要【承認】: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你多了3個贅字)

沒人要你跟子女說【子女(最大)的仇敵是父母】,你是要【讓子女自己去看聖經、自己去體會、自己去提高警覺】,父母的責任在【我第一個回答】

你說的對極了,要教他們多付出愛與包容................對 上帝 !
2008-02-09 7:09 pm
信仰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您

只要想說神愛世人並把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

被釘在十字架上

赦免我們這些罪人的罪

如此大愛當然包還了全部

我們當然要愛耶穌,要愛仇敵,要愛我們的家人


佛教也有很多捨身救人的故事

只要善解 宗教的美意

身體力行

人心才會更淨化

社會才會更祥和

世界才會無災無難
2008-02-09 6:53 pm
答:請問你最好的朋友是誰?我們是否要犧牲父母?NO!
我們是否要告訴子女最大的仇敵是父母?NO!
如果你只是片面瞭解聖經真理就妄下斷語,其結果必然害人害己。
你大概不是基督徒吧?不過醬子更好!如果有一天你悔改後決定要受洗,盼望你真正明白且相信耶穌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
至今仍然有很多基督教徒卻熱衷於把人帶進基督教或是天主教裡面,每週日固定去坐禮拜,受洗後當了基督徒幾十年了,思想行為竟然比異教徒更像異教徒!
差別僅僅在我們都固定每週日有去教會坐禮拜啊!或是在耳環、項鍊、戒指上下功夫。戴上或是配掛美麗的十字架裝飾,在日常生活言行上卻是常常絆倒別人的基督教徒很多。
所以耶穌說: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6:46)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太7:21,22) But WHY?
基督徒當然要愛家人,愛父母。甚至父母犯錯了,仍然要孝敬父母。
基督徒怎樣孝順犯罪的父親?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20706757
你的問題是如果父母與神同時需要我們的時候,我們是否要犧牲父母?醬子以後我們是否要如此﹝矛盾地﹞教育子女?
當然不是!但為何馬太福音第10章36節會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WHY?
首先你要明白神對人的愛是「阿伽皮」Agape的愛。
「阿伽皮」就是去愛那些不值得去愛的人,不管對方如何使人失望,並拒絕這愛。神對人的愛是「阿伽皮」的愛。
不是一般宗教上所說「慈悲」的那種愛。它既不是「虛無縹緲」,「似有若無」,更非你要拜我我才祝福你的那種上對下,「有條件式」的那種愛。
「阿伽皮」Agape的愛,是神對不配被祂愛的我們,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聖經上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15:13)
請問你最好的朋友是誰?
是你的父母嗎?,或是兒女?還是其他兄弟姐妹?
你願意為最好的朋友死嗎?或許有人願意為自己最愛的朋友死。
但是沒有人會願意為仇敵死的,特別是如果你是受害者家屬,還會心甘樂意為加害人﹝仇敵﹞死嗎?NO!
沒有人如此的愛,除非祂是神。YES!
耶穌基督就是這位對世人用「阿伽皮」Agape的愛,來愛我們的神。
哥林多前書一章17節至二章5節是論十字架之道的主要篇章。從中可以見到「十字架的道理」(林前一18)與「世俗的智慧」(一17)的對比。在信奉希臘哲學和猶太律法的人看來,「十字架的道理」是愚不可及的,是不可容忍的(參加六12-15),然而我們恰是靠著他們眼中的「軟弱」和「愚拙」,才得見「神的大能」(林前一18),就是透過基督「十字架的的道理」,經歷神的大能(參一17)。
保羅摒棄一切哲學上的「高言大智」。他只傳講「釘十字架的基督」。保羅的「軟弱」(二1-5)顯明了聖靈的大能。神從看似失敗的情況中顯出勝利,從軟弱中顯出能力,這就是福音的核心。
保羅書信中強調十字架是代贖的基礎(弗二16;西一20,二14);使徒行傳則著重於基督的復活(徒二33-36,三19-26,十三37-39)。因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贖價已在十字架上付出,原來在罪惡掌握之中的人類可脫罪自由了(可十45;多二14;彼前一18)。加拉太書三章13節指出耶穌的死是「為我們」受咒詛(申二十一23;參羅五10、11、18;林前十一24;弗一7,二13)。
耶穌在十字架上受難,使人類得稱為義,可脫罪享自由(羅六6;加二19-21)。人的罪轉移到十字架上,並在十字架上蒙救贖,使一切蒙受福音大能的人獲得神合法的寬赦(彼前一18-21,二24,三18)。耶穌的說話有兩個重點:第一是源於罪犯自負十字架走到刑場的比喻,說明作門徒的必要條件便是天天為基督的緣故捨棄一切和受苦(路九23)。其中心要義不是受死,而是受辱,門徒必須準備好被社會丟棄。第二個重點可能源出以西結書九章4-6節,該處提到凡義人要被「畫記號在額上」,以跟惡人區別。
保羅在羅馬書六章1-8節中指出,受洗成為基督徒即意味著藉洗禮而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五章14-17節中又進一步說,凡與基督同死又同復活者,「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羅五17)。既然是這樣,一個基督徒就當「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六14上)。為甚麼呢?「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六14下)
Grant R. Osborne
Agape十字架的愛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2008-02-10 12:35:08 補充:
TO: a-chen

以弗所書第五章25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你似乎是認為你自己已經做到了,以耶穌為教會捨己,為我們被釘十字架一樣的愛,來愛你的妻子,難怪你感覺這麼心痛!這麼無奈!
如果你真的是這麼愛你的妻子,神在天上為你預備的,和你自己的兒女們身上的福份,必然豐豐富富更大大地賜福予你。
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1:37)
2008-02-09 6:48 pm
我以禱告來到您跟前
曲、詞: 吳華樂

我以禱告來到您跟前,我要尋求您,
我要站在破口之中,在那裡我尋求您!
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您的手,禱告做的事,
我的手不能做!每一次我禱告,大山被挪移,
道路被鋪平,使列國歸向您!

主我是軟弱及無助,您卻是我的力量,
以您親切的手引導我,那就是我的得勝!
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您的手,禱告做的事,
我的手不能做!每一次我禱告,大山被挪移,
道路被鋪平,使列國歸向您!

http://hk.geocities.com/hodgesko01/chinesehymn76.html
http://www.momh.org/songs/father/wma_10.htm


收錄日期: 2021-04-27 13:09: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9000015KK0153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