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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有何歷史
http://www.gov.hk/tc/about/abouthk/factsheets/docs/icac.pdf
香港如何反貪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banyt/2005-04/08/content_2802190.htm
歷史上香港曾是貪污腐敗盛行的地區。據資料顯示,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僅香港警察隊伍每年從黃、賭、毒集團所得的貪污賄金就達10億港元之多。其他公共行政部門情況也差不多,即使是在醫院這樣的救助機構,推運送病人搶救的雜工也會向病人家屬伸手要錢。
香港的腐敗導致了1966年和1967年的兩次群眾性大騷亂。而震驚全港的“葛柏案”終於催生了香港廉政公署的誕生。1973年,外籍總警司葛柏被發現擁有超過430萬港元的鉅額財產,相當於他在警界工作正常收入的6倍。而此時受調查的葛柏卻輕易逃回英國,激起民憤。在社會壓力下,當局決定成立一個專責反貪的獨立機構──廉政公署,處理“葛柏案”。最終,葛柏被押解回港判監4年,廉署依循民事程式追討葛柏非法所得。
自此,廉政公署的標誌“ICAC”逐漸成為香港市民的信心,香港開始了廉政時代。擁有1300多名職員的廉政公署,不屬於香港公務員系列,不受公務員條例約束,也不受其他政府部門的指示和控制,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它的權力包括特別調查權力、獲取資料權力、對不明財產扣押權、搜查及要求協助權力、額外調查及檢取的權力,還有申請獲取旅行證件的權力。
由於廉政公署位高權重,為防止其成為“第二警察部隊”,也為了保證其自身的廉潔,香港設計了幾種重要的監督方式,使監督者也成為被監督者。香港法律規定,廉政專員向行政長官負責並接受其監督;一定級別的官員必須出席立法會議接受提問;廉署拘捕受查人員須向法院申請;成立4大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有投訴機構接納市民投訴等。正是這種雙重獨立的架構和“獨立、監督”的措施,保證了廉署成為“廉之又廉”的機構。在廉署成立30年之際,香港市民用高達99.3%的支援率和“香港勝在有廉署”的口號來表達他們對廉署工作的滿意心情。
香港廉署“破案如神”,所檢控案件的判罪率高達70%以上,這在世界上是罕見的。
專家分析,除了廉署享有不可思議的權力外,關鍵是廉署秉持“打擊貪污,不懼不偏”的宗旨,擁有行之有效的執法、預防、教育“三管齊下”的反貪運作模式。時至今日,這個模式已為全球眾多反貪機構所效倣。
廉署有個24小時辦公的報案中心,由經驗豐富的調查人員負責,所有投訴均會保密,泄密者將受法律追究,以確保舉報者無後顧之憂。廉政公署非常重視市民的舉報,無論投訴的性質如何輕微,都會列入“早晨報告”,由執行處首長及處長級人員進行審議,決定是否展開調查。廉署網站上承諾的服務標準是48小時內對貪污舉報做出回應。據統計,廉署成立之初所接到的署名舉報只佔30%,而到上世紀90年代已增加到70%。記者從香港廉政公署獲悉,在2004年前11個月裏,廉署共接到3450宗貪污舉報,比上年同期減少14%。
廉署擁有先進的電腦系統,用以分析從財務數據到電話繳費單等各種證據。專門對付電腦犯罪的電腦鑒證科,負責破解口令,還原那些被罪犯銷毀的電腦記錄,確定調查方向。廉署還開先河創辦了專門的臥底培訓班,臥底成功檢控率達100%。廉署查案,經常會請嫌疑人到公署“喝咖啡”以協助調查。因此如果廉署要請某位官員“喝咖啡”,就意味著他要大禍臨頭了。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商貿中心,良好的企業管治尤為重要。自金融風暴以來,廉署揭發了多宗商業貪污詐騙案件,其中,涉款逾百萬元的有40多宗。被檢控的人士中,屬於管理層人數亦有所增加,當中不乏公司董事、經理及財務管理人員。據不完全統計,過去10年中至少有8名上市公司主席被廉政公署起訴。
2004年11月30日,香港廉政公署在代號為“虎山行”的行動中,派出近百人到創維集團的辦事處採取行動,拘捕了創維數位10名人員,其中包括主席黃宏生、3名執行董事、1名財務總監及2名主席助理等。目前,黃宏生已獲保釋。
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多次表示,香港能夠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廉潔的營商環境是一個重要原因。2004年10月,一家國際反腐敗組織發表週年“清廉指數”排名,香港繼續被評為亞洲地區第二個(僅次於新加坡)廉潔的地方。(編輯:林雙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