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勞工問題

2008-02-07 7:13 pm
我的菲傭來港工作約一星期後便突然嘈話要離開唔做,我相信佢唔習慣新工作環境,佢想强行離開,又唔肯簽離職文件,當時我同佢講唔係我抄你,係你自己强行離開,你要比我一個月代通知金。但佢又唔肯比我一個月代通知金。佢一走咗出我家門口就話係我抄佢。當時匆忙中拍下佢離開時的情況同大家的對話的短片。佢走了約兩星期後我便收到勞工處通知信,個菲傭要求我比佢一個月代通知金同其他機票錢等,睇落去就好似係我抄佢。好快我就要去勞工處的conciliation meeting。我可以點做?係我賠錢比佢,還是我要求佢賠給我一個月代通知,請幫忙比啲意見!謝謝!

回答 (1)

2008-02-08 9:44 pm
✔ 最佳答案
你應該在她走後立刻到勞工處追討她一個月代通知金,如沒有這樣做.你只好到時上勞工處時將你的當時大家拍下的對話短片給勞工處看.將你的情況告訴勞工處.否則可以跟勞工處說如真的要你給她一個月代通知金,你便給她一個月代通知期,叫她到你家做多一個月.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39: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7000051KK0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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