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醫生紙的刑責

2008-02-07 2:31 am
本人因家事困擾(離婚), 亦不想公司知道自己的家事,所以向公司說自己病而取得假期辦理離婚之事, 亦因一時愚蠢及看不開出示了一張偽造的醫生紙, 這事上面我從中並沒有任何的金錢利益, 害怕因此而要坐牢, 現十分擔心, 在這樣的情況下一般會什麼判?

回答 (2)

2008-02-07 5:41 am
✔ 最佳答案
你其實巳經犯咗兩條罪 - 偽造虛假文書及使用虛假文書. 雖然你話從中並沒有任何金錢利益, 但其實因為好多公司在僱員有醫生紙的情況告假時, 該日假期係屬有薪假期. 僱員仍可支薪.所以如你公司係屬此類情況, 你實際上係有得到金錢利益. 如果你公司真係報警, 你好難打得甩.
但你實質利益唔多. 如果你唔係行使好多張偽造的醫生紙, 而又肯認罪, 好大機會只係罰錢 / 守行為或社會服務令. 不過留案底同炒魷魚就少不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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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 - 偽造的罪行:
任何人製造虛假文書, 意圖由其本人或 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 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則該名首述的人即犯偽造的罪行,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14年.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73條 - 使用虛假文書的罪行: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某虛假文書屬虛假, 而使用該文書, 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 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 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 則該名首述的 人即屬犯罪,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可處監禁14年.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2-07 4:07 am
浸大學生偽造病假紙判罰款
(明報) 01月 08日 星期一 12:40AM
一名浸會大學(相關新聞 - 網站)學生因為偽造病假紙,使用虛假文書罪成,在荃灣裁判法院判罰款5000元。



該名21歲被告為了符合普通話課的出席率,上月偽造醫生紙告假,但被導師揭發。

裁判官指,被告在校內外都表現良好,相信今次只是個別事件。











偽造的病假紙 騙取病假

在醫務所工作的二十三歲女文員,離職前取去一批空白的病假紙。她其後受僱於地政總署,任職合約文員。受僱的五個月期間,她七次利用偽造的病假紙申請病假。她更替一名同事偽造三張病假紙,讓該同事申請病假。

二人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承認共十項使用虛假文書罪,首被告更承認三項偽造文書罪。

辯方律師於求情時表示,兩名被告都出身在小康之家,她們的父親均為商人。她們都明白控罪的嚴重性,並感到非常後悔。首被告願意賠償地政總署的損失,故希望可予輕判。

裁判官表示,二人不誠實地以虛假的文件誤導政府部門,控罪嚴重,應判以監禁。鑑於被告二人年紀尚輕,故等候二人的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決定刑罰、其間二人還押監房看管。


你 第 一 次 .. 應 該 吾 會 重 得 去 邊 .. 應 該 罰 錢 ..
旦 如 果 老 闆 覺 得 有 問 題 既 .. 可 能 會 炒 你 !!
因 為 呢 d 系 關 於 誠 信 既 問 題 ..

收錄日期: 2021-04-18 15: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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