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2007年3月1日開始做, 昨天遞了辭職信,但要多做一個月(4/3)才可離開。
我想問:
1.哩個月我係咪仲可以享有以往既醫療福利直到完全離職。
2.我做滿一年有7日大假, 但我現在已用了11日加埋新年,佢一定會在我走時扣
我既糧, 我想知係點計法,最終出既係幾多。(試如:$6300人工--未計強積金)
** 3.離職還有什麼特別事項要注意, 因為我公司的人是十分非常超級賤的(認真) !
請各位幫幫忙!!!感激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