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問問大家..

2008-02-05 6:39 am
借地方比人賭錢 算唔算犯法
同埋借地方比人賭錢果個從中抽水 都會犯法嗎 ??

回答 (1)

2008-02-05 7:54 a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第15條 - 擁有人、租客等的責任:

任何人不得─

(a) 身為任何處所或場所的擁有人、 租客、 佔用人或管理人, 明知而准許該處所或場所或其任何部分開放、 維持或使用作為賭場; 或

(b) 明知任何處所或場所或其任何部分將會被開放、 維持或使用作為賭場, 而以主事人或代理人身分出租或同意出租該處所或場所.

任何人如違反此例, 即屬犯罪. 循公訴程序定罪後, 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7年。

借地方比人賭錢, 就算唔收錢, 亦係犯咗(a)項.
借地方比人賭錢而從中抽水, 即係有金錢回報. 算係出租地方俾人賭錢. 犯咗(b)項.
兩樣都係犯法.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9: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4000051KK0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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