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人士對於填海的意見 [20點]

2008-02-04 4:38 am
各界人士對於「填海能不能夠對香港發展有利」

我想知道各界人士對於「填海」能不能夠對香港發展有利的見解

如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環保團體、受影響居民、發展商

優先考慮最佳解答
*能夠給我不同的2個原因
*有資料提供
*清淅明確

回答 (4)

2008-02-05 6:01 am
✔ 最佳答案
.首先,了解填海既定義:

 填海是指把原有的海面填進泥土以產生陸地。對於山多平地少的沿海城市,填海是一個很有效製造平地作為市區發展的方法。不少沿海大城市,例如東京、香港、澳門及深圳,都是使用這個方法製造平地。有些機場,如日本關西國際機場更是整座填海,僅有連絡道與陸地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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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
.有效製造平地,以供市區發展
.美化海岸線,改善沿海景觀

壞處
.破壞海洋生態,影響海洋生物生活
.過度填海會使海港收窄,令水流更急速,波浪波幅更大,影響船隻航行
.對於直接把雨水排出大海的地區,填海令地下的雨水渠延長。而因為延長部份斜度的不 足,所以整條雨水渠的排水力減低。在雨季時,就可以因為大雨而造成內城街道水浸的 問題。
.產生凸堤效應,讓周邊的海岸線往內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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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原則
由於環保人士認為填海工程會破壞環境,所以他們均反對進行填海工程。在香港,保護海港協會於2003年就灣仔北填海工程提出訴訟,希望能推翻有關規劃。2004年1月9日,香港終審法院宣判環保人士勝訴,並提出了進行填海的三個原則:

.有迫切及凌駕性的當前需要(包括社群的經濟、環境和社會需要)
.沒有其他可行方法
.對海港的損害減至最少

這次判決影響深遠,可能會影響其他地區日後填海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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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係增加土地的方法。對土地不足的地區經濟會有正面影響。例如香港。

但填海會有以下負面問題:
1) 環境破壞。被填的海域生物會失去居所和繁殖地方,或在填海過程中會吸入泥沙死掉,或被沙石壓死。而用來填海的泥沙的產地也有環境破壞。
2) 改變水流。這影響可大可少。可能令污水積下來,不能沖走。例子:九龍灣,被啟德跑道封死水流而變成死水。
3) 如果渠務排污設施不能配合,在大雨天會引起內陸水浸。例如彌敦道。
4) 令大家的集體記憶失去,令人對社會失去歸屬感。例如廣闊的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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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海要填得適可而止,才可以為整體社會帶來利益。今日在維港的填海,已經是亂填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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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證:
去年的下半年最為港人關注的社會事件,除了七.1之外,當首推關於維多利亞港填海所引起的爭議。

  現時引起爭議的,主要是中區第三期填海計畫(原建議填海32公頃,後減至18公頃)和灣仔第二期填海計畫(填海28公頃,主要用作興建灣仔繞道)。

  雖然有關的專業團體或關注團體對維港填海的關注已有很長的一段日子,但普羅市民普遍開始留意這事,應始自去年2月。當時,「保護海港協會」申請司法覆核,並成功推翻有關城市規畫委員會就灣仔北填海工程草圖的決定。這次高等法院的判決,提出了幾點關於應否填海的重要原則,即(1)填海屬於逼切性和必不可少;(2)填海以外沒有其他可行方法;及(3)填海面積需要減至最少。根據這三項準則,市民更進一步質疑中環填海的合法性。

  及後,城規會於七月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而市民則發出更強力的反彈。此時,市民的爭取點轉為要求政府即時停止中環填海,並應等待終審法院的裁決。其間,政府一再強調中環填海是合法的,因此無需停止填海工程。這時,更多的團體和市民投入抗爭的運動。例如在電台「名咀」的配合下,「保護海港協會」於九月在中環街頭籌募訴訟經費,市民反應非常熱烈。同時,也有更多市民組成關注團體,例如「中西區發展關注組」等,更發起「藍絲帶行動」,在愛丁堡廣場集會,表達反對的聲音。

  其實,整個事件的爭論和發展,反映了一個重要的核心問題:在香港的城市規畫和有關事宜當中,在過程中明顯地缺乏有效的公民參與,以致在事情發展至後期時,不同的意見未有時間和機制加以容納在一起,反而使雙方更加堅持已見,終至分歧愈見加深,衝突愈演愈烈。

  有見及此,本服務處聯同其他15個專業團體,例如規畫師、建築師、城市設計師、大學和環保團體等,於去年十一至十二月期間舉辦了一連串的「想創維港」活動(包括集體回憶、展覽、想創坊和公民聽證會),讓香港市民有一個參與的渠道,設計出一個屬於公民的城市空間。

  這次活動反應熱烈,例如在短短四天之內,便收集到150份市民關於維港的集體回憶,訴說他們的維港故事。縱使他們的故事各有不同,但背後卻反映了他們作為香港市民的一個共同點:維港對於他們來說,不單有其重要的文化意義,更是他們的「根」。這也解釋了為何維港填海一事會觸動到這麼多香港市民的神經。此外,不得不提的是,即使是兒童,在這次活動也能透過歌舞表演和繪畫去表達他們對維港填海的意見。

  「想創維港」活動的另一個特色,是它示範了如何提供一個渠道和平台,讓官、商、民可以共同參與。在公民聽證會上,不單有關注團體的發言,更有市民和長者以個人身份表達意見。而政府也派出代表出席發言。這現象正好反映出,雖然意見各有不同,但假如在過程一開始時便有一個機制和渠道讓官、商、民共同協作、參與,是可以有一個和而不同但各方接受的方案的,而不至於將衝突激化至你死我亡的局面。這種機制,亦正正是建立社會凝聚力(而不是消耗內部力量)的必要條件。

【後記:完稿時,終審法院剛作出判決,提出填海「必需要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over riding public need)。判詞又指出,考慮填海時,應同時考慮經濟、環境和社會三方面,而不應單單為了經濟發展。此外,終審法院亦重申維港作為香港獨一無二的自然遺產,是「保護海港條例」立法時要加以保護的原意。】
參考: yahoo、自己
2016-09-25 1:26 am
...
2008-12-01 3:06 pm
其實佢答唔到你, 你應讓del左條問題, 無謂益左呢d亂咁答問題ge人
2008-02-06 8:55 pm
都答唔到佢的問題 ~

收錄日期: 2021-04-12 01:25: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3000051KK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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