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救,比人害,要上訴

2008-02-04 12:50 am
佢用氣槍打傷自已跟住報案話我打佢,我比人告傷人40,定左罪,上訴高院無用,衣家申請去終審法院上訴許可,我已經題出以下幾點,但終審法院的司法常務官認為並無顯示合理的給予上訴許可的理由,我耍再交多1份理由,我想知乜野係法律論點,或顯示曾有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果份理由要寫乜架,我唔想留案底呀。佢唔只1次敢做。另1次警察好快同我&時間証人落口供我先冇事。。
1.警署:突然間我見到佢響我公司門口出現,並且見佢右手抯住一支黑色曲尺手槍,跟住一言不發用支手槍指住我,並向我射擊。
法院:突然有膠子彈打向我,我轉頭見到係佢。
2.係法院度首先話大約8至10槍,跟住又話係20槍,甚至多次否認有講過大約8至10槍。問題唔係幾多槍,係法院度講左可以話無講過。
3.証人坐係書桌前講長途電話,槍手係閘外向佢射擊,証人同意方向係右前方,但証物相片所見集中左手手臂。
4.事發當晚有警員至電本人,但當晚本人正商議一工程,之後至電留口信但警方無回復本人。
事發2個半月後有警員至電本人約住警署落口供。
事發4個月後警員向反証証人落口供,証人無法道出當日事情。
更新1:

根據第1&2,算唔算証人口供反覆呢? 根據第3,証人口供及現場環境同傷痕唔吻合,算唔算重大疑點呢?

更新2:

好多謝你地幫我呀。因為第4點所以証人幫唔到我,法官話因為証人話當時光線足,相佢9至10尺,睇得好清楚,所以唔會攪錯。至於証人口供反覆&傷痕出現係相反方向都唔影響可信性。

回答 (2)

2008-02-05 2:50 am
✔ 最佳答案
基本上打到上終審法院的話, 你可以唔使理證人和受害者的證供如果, 那是有關案件的事實部份已經完結, 法官唔會再理會任何有關 事實 的上訴, 法庭已接受你用汽槍打人的事實;

你可以上訴的只係法律的觀點, 即你用汽槍打人是否犯法等等;

你都係找個律師問問啦.
2008-02-16 2:10 pm
有無証物?氣槍,有無測試過威力?
你可能需要專家証人,去証明你的槍威力是不足以傷人,如果一支氣槍能夠傷人必須超過兩焦耳,如果你支槍是兩焦耳之下,可能打得甩!
如果你是當場比你捉到,又有人証物証,都好不利,因為你有動機在先,

收錄日期: 2021-04-18 17: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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