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時 僱主 乍傻扮懵 不說我知月薪,
工作是 洗碗, 送外賣, 刨瓜切菜洗菜, 洗米煮飯、沖飲料、樓面、掃地抹地抹桌椅。
第一個月出左 3000元,(佢話有進步會加)
點知第二個月冇加,都係3000。
第二個月既糧一出我就 無限期曠工了。
佢 有否權利 透過勞工署 向我追討代通知金﹖
如果有,
佢 會這樣做的 機率 有多大﹖
收錄日期: 2021-04-14 19:5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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