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屋的資格

2008-02-03 5:28 am
我月入$12000,阿爸申請左破產(已過兩年),月入$5000。我阿媽有層樓,我老公有層樓。

我同阿爸可不可以以家庭組合以白表資格申請買居屋???

如果不可以,有什麼辦法?

回答 (2)

2008-02-05 7:02 am
✔ 最佳答案
不可以,也沒有辦法。建議你們去買私樓。

白表申請人申請書須知(2007年第二期)

http://hos.housingauthority.gov.hk/hdw/content/static/file/b5/residential/hos07/phase2/pdf/AG(WF).pdf

第二頁7(g)
由截止申請該日之前的二十四個月起計,直至購買該等計劃樓宇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 (i) 擁有或與人共同擁有任何住宅樓宇;或 (ii) 簽訂協議購買住宅樓宇;或 (iii) 持有一間擁有住宅樓宇的公司一半以上的股權。住宅樓宇包括任何在香港的戰後樓宇、未落成的私人住宅樓宇、不受租務管制或用作自住的戰前住宅樓宇、建築事務監督許可的天台搭建物、建築用地及小型屋宇批地。
(B)家庭總收入每月限額如下

1.包括:
1. 所有未扣稅前的入息,即現時底薪(註二),及所有固定及非固定的花紅、佣金、雙薪及各項津貼(註三、註四及註五);
2. 商業盈利或其他投資所得的收入(註六);
3. 每月所得的退休金;
4. 離婚贍養費;
5. 每月租金收入《包括作為二房東從分租樓宇所得的收入、從本港、中國及海外所擁有的物業(包括商舖、停車位、商業/工業樓宇等)及土地所得的租金收入》。若該/該等物業或土地已空置,亦作有租金收入論(註七);
6. 房屋津貼(註八);
7. 股息或銀行定期存款利息(註九);及
8. 若過去十二個月內所得的任何非固定入息,或從任何性質的買賣中(例如轉售本港、中國及海外的物業、股票等)所取得的利益,均應轉為每月平均數填報。

家庭總資產淨值限額



土地:包括政府批地、甲種及乙種換地權益書。在本港、中國及海外的土地之目前淨值。如有關土地是聯名擁有,只須申報所佔權益的目前淨值。

房產:包括本港、中國及海外的已落成及預售的住宅,商業及工業物業,停車位及已協議買賣的房產,將市值減去尚未償還的按揭貸款後的目前淨值。如有關房產是聯名擁有,只須申報所佔權益的目前淨值。

車輛:包括私家車、小型客貨車、貨車、貨櫃車及電單車等,將市值減去尚未償還的按揭貸款後的目前淨值。

的士/公共小型巴士牌照:將市值減去尚未償還的按揭貸款後的目前淨值。若牌照是聯名擁有,只須申報所佔權益的目前淨值。
投資: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債券、商品期貨、黃金、紙黃金、存款證、經紀投按金、互惠基金及單位信託基金等,以遞交申請書日期前一天或最近期的單位收市價計算其價值。
經營業務:包括獨資、合夥經營的商號或有限公司的權益。以最近期已經核實或臨時財政報告中所列表的廠房及機器的帳面淨值、手上存貨、應收帳項、銀行戶口結餘、可動用現金、車輛剩餘價值、房產市值等總值,減去各項負債而得出的資產淨值,計算在內。假如業務是以合夥或有限公司形式經營,只須申報所佔權益的目前淨值。
銀行活/定期存款及可動用現金:銀行活/定期存款包括儲蓄/來往帳戶及港幣和外幣定期存款,於遞交申請書日期前一天的存款結餘作計算。可動用現金包括五千元或以上的港幣及同等價值的外幣,現金數額應以百元整數計。

第一頁(註一)
單身人士包括:未婚人士、離婚人士、喪偶人士及其配偶並沒有香港入境權的已婚人士。就沒有香港入境權而言,任何擁有入境權但需遵守居留條件(而居留期限的有關條件除外)的人士,均不作擁有香港入境權論。申請人如在遞交申請書時已懷孕十六個星期,則該名胎兒可作一名成員計算。唯申請人必須呈交有效的醫生證明文件。

居屋選樓優先次序

(綠表)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家庭;
(綠表)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綠表)沒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家庭;
(綠表)受房委會清拆計劃影響的單身人士;
(綠表)單身人士;
(白表)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核心家庭;
(白表)沒有參加「家有長者優先選樓計劃」的核心家庭;
(白表)非核心家庭;
(白表)單身人士。
參考: 2007年第二期居屋申請人之一,第三期仍會繼續申請!
2008-02-03 7:17 am
申請人除非獨身, 否則必須與配偶一起申請, 配偶如果有物業也不可以申請,
如果要申請, 除非你有公屋交換 (以綠表申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14: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2000051KK0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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