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法律請答: 藏有不雅及淫穢照係示係犯法?

2008-02-02 11:13 pm
新聞話拉左四個人, 因為佢地涉嫌藏有藝人不雅及淫穢照,可供作發布用途。咁係示係話, 電腦有其他不雅及淫穢照都係犯法? 藏有鹹書都係犯法?


(明報) 02月 02日 星期六 01:45PM
涉嫌與藝人網上淫穢照流傳的案件有關的3男1女,凌晨被捕後,目前仍被警方扣查。
警務處長鄧竟成 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警方凌晨再拘捕多3男1女,他們涉嫌藏有藝人不雅及淫穢照,可供作發布用途。被捕人士年齡29至31歲,全部是朋友關係,但相信他們和較早時同案中被捕的一名29歲男子不相識。

警方是透過市民舉報拘捕該3男1女,警方目前正積極進行調查,檢視資料,但暫時未落案起訴他們。警方稱,被捕4人未必就是淫穢照的源頭。

回答 (1)

2008-02-02 11:52 pm
✔ 最佳答案
香港法例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21條 - 禁止發布淫褻物品:

任何人 -

(a) 發布淫褻物品;

(b) 管有淫褻物品以供發布; 或

(c) 輸入淫褻物品以供發布, 不論是否知道該物品是淫褻物品, 均屬犯罪, 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3年.

其實 "管有淫褻物品以供發布", "發布" 的定義好廣泛. 而律政司在決定是否提出撿控時, 主要係睇藏有的淫褻物品的數量. 如果一個人屋企有成千本鹹書, 重係同一期, 又或者佢個hard disk內有幾萬張淫穢照, 已經超過一般正常人 "私人珍藏" 的數量, 咁就會當佢 "管有以供發布". 但要真係告得入就好難嘅. 佢話係私人珍藏, 你話係管有以供發布, 睇個官信邊個囉! 但在 "疑點利益歸被告" 的守則下, 個官會睇到有可能真係私人珍藏, 有疑點, 所以入罪的機會不大.
其實警方咁快拘捕個油漆工人同果3男1女, 分別控以一條條例中的第1及2 part, 都係想高調地停止d藝人不雅照傳嚟傳去啫. 即係話俾人知:
1.) 你唔好再將d藝人不雅照傳嚟傳去啦. 拉你!
2.) 你hard disk內有d藝人不雅照就好delete咗佢啦. 拉你!
幾有效吖!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44: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2000051KK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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