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要用平常人的角度,對絕大多數拜拜、拜佛、儒道佛宗教背景的台灣人解釋舊約聖經守安息日的律法是很難的。因為全世界只有神的選民;以色列人有神藉摩西傳給猶太人的律法,而其他民族沒有。
王國分裂時期猶大地的人,稱「猶大人」,屬猶大國。新約稱之為「猶太人」。該詞的英文源於法文。希伯來原字首見於列王紀下十六章6節,意指猶大的國民。
以色列12個兒子的後裔(「以色列」是神賜給雅各的名字,創三十二28)。作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他們與以實瑪利人(亞伯拉罕與妾夏甲之後裔)有所不同。作為以撒的子孫,他們也有別於以東人(以掃的後裔);雅各是他們的始祖。他們由約瑟的時代起居住在埃及,直至出埃及的時候,就是神要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為要成就祂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創十七8)。
舊約神設立安息日
有關創造的記載最早見於創世記二章2-3節。神在6日創造後「歇了」祂的工,跟著「賜福」給第七日,並「定為聖日」。
在第四誡中(出二十8-11),神在創造後「賜福」和「分別」第七日(與創世記的用詞相同),以此作為基礎,要求人把第七日看為「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
神歇了祂的工作,這意念令人驚歎。這意念在出埃及記三十一章17節更見形象化,在此神告訴摩西,祂在安息日「安息舒暢」。這幅創造者如同勞動工人的圖畫,是聖經常常描繪的。難怪出埃及記以鮮明的詞語來加強安息日的基本教訓,即人必須跟從創造者為他們所立下的楷模。7日中休息一天,對於個人、子女、家庭,甚至牲畜,是固有的「創造需要」(出二十10)。
為什麼在安息日撿柴,要被處死呢?
至於第七日,舊約律法透過界定神的百姓在安息日何工可作和不可作,極力支持在安息日不得作工。這些禁令並不意味著限制任何活動,它們的目的是要停止規律的日常工作,因為神已「分別」了安息日(出二十11);最明顯的褻瀆,是把它視作其他日子一般。所以,當全民在曠野,他們說「留在家裏」(出十六29,現代中文譯本)已足夠了。但當生活較為安穩時,就以明確的用詞讀出規條,好使農夫(出三十四21)、貨販(耶十七27),甚至主婦(出三十五2、3)都能明白。
有關安息日的細節看來瑣碎,但百姓遵行安息日的律法卻視為對耶和華忠誠的重大考驗。律法清楚地明示,故意不順從的必被定死罪(出三十五2),並違抗安息日規定而去撿柴的人有何結局,顯出這並非嚇人的空談(民十五32-36)。
在積極的一面,律法也設下了記念安息日的規定和指引。最重要的是安息日為所有百姓提供一天作「聖會」(利二十三3)。
安息日包含著這麼多的律例和規條(還有凌駕其上的死刑),很容易成為令人恐懼的日子──一個令百姓懼怕觸犯法規,遠過於敬拜耶和華及享受每週歇息一天的日子。然而事實永不如是。安息日的原意乃是要成為祝福,而不是重擔。最重要的,它是每週的記號,記念耶和華愛祂的子民,期望吸引他們與祂建立更密切的關係。那些重視與神的關係並享受安息日的人,稱這日為「可喜樂的」和「可尊重的」(賽五十八13、14)。那些對神冷淡的人,好像太監和外邦人,會因此被引進神的大愛中,在安息日得著喜樂(賽十六1-7)。
新約
耶穌的教導
耶穌和猶太宗教領袖在有關守安息日的對質是眾所周知的。令人奇怪的是,祂不守安息日的指控,並未對祂構成壓力。
然而,耶穌從不視祂自己為破壞安息日的人。祂恆常在安息日前往會堂(路四16),在那裏教導、宣講和訓勉眾人(可一21;路十三10)。祂清楚地接納聖經原則,以安息日作為最適合敬拜的日子。
祂與法利賽人的衝突,在於他們的傳統背離聖經的教導。當法利賽人指門徒經過麥田時掐了麥穗,因而破壞安息日的傳統(在法利賽人來說,這是屬於「收割」的範疇;可二23-26),耶穌訴諸聖經,為門徒辯護,從而清楚地顯明法利賽人的不是。祂隨即加了一句評語,帶領聽見的人再次認清神創立安息日的目的:「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
拉比的傳統一向高舉法制,使它凌駕於所要服侍的百姓之上。為解決安息日的傳統,法利賽人已有效地奪去安息日其中一個主要目的。與耶穌為敵的人,必定不肯聽祂的話。一位聞名的拉比曾說:「安息日是專為你而設的,但你不是專為安息日而有的。」拉比所說的「你」,是指「你們以色列人」(不包括別人)。耶穌為這重要卻存疑的真理講出一句耳熟能詳的話,重提創造主設立安息日的目的,為這定例帶來一個新轉機。它是一份給予全人類的祝福,不僅是給予猶太民族。
由於台灣基督教徒的比率只有3%。其中真正屬耶穌基督,確實遵行神的話,全心愛主的基督徒可能又是這些基督教徒的?%。
台灣真正基督徒的正確數字只有神知道。
基督徒?基督教徒?兩者之間有何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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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約10:14)
只是你們不信(約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