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差館保釋

2008-02-01 10:01 pm
假如被差人拘捕,差人叫我做保釋,我可以拒絕嗎? 因為我認為當証據不足時,接受做保釋會好無謂,要每月返去報到。但如果拒絕做保釋,又唔夠料告我,是否最多被拘留48小時後,就要無條件放我呢?
更新1:

當証據不足時,但又要每月都要返去報到,咁咪沒完沒了?

回答 (3)

2008-02-01 11:42 pm
✔ 最佳答案
理論上, 如果你拒絕保釋, 差人唔夠証據, 就拘留你最多48小時後放你.
但實際上, 差人有權引用某d好廣義嘅法例, 例如 "盜竊罪Theft" (Cap.210 Sect 9), 落案臨時檢控你. 正式叫做 "Holding Charge". 然後送你去裁判法庭, 由法官定你保釋條件. 如果你拒絕做保釋, 就交由警方或懲教署看管.
每月返去報到好少事啫. 有d人日日都要去警局報到.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08-02-02 1:17 am
有保釋甘好啦,仲想點,佢拉得你返去就唔會甘易比你走,佢有權拘留人48小時,以便調查,如果佢地有需要仲可以向法庭申請延長時間,上到去分分鐘比佢地屌

2008-02-01 17:18:25 補充:
有錢就請個律師搞定佢,甘會好得多
2008-02-01 10:09 pm
你就想喇,你自己拒絕做保釋,
又點會咁容易被你走人啊。
差人實覺得你玩野,拘留48小時後,
咁米通知你屋企或者起訴你,
去法庭做擔保囉!
邊有咁易比你攪掂!

收錄日期: 2021-04-26 11:49: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1000051KK00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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