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欠我十多萬血汗錢作海外留學生活費,應如何追討?

2008-02-01 3:45 pm
請問各位應如何追討二十多萬元?本人2000年移居海外(現身處海外),前男友同年跟隨到此留學碩士學位,本人以微薄收入供應他學費及生活費,供他完成夢想。及後我們分手了...大概在網上識了新女子...他伸請本地居留失敗...等等...他2003年回港發展,任香港某大學總監(月薪應該比一般人理想罷?)。但多年間只在早期還我小數,現還欠款二十萬左右。借據清楚說明分期每半年還一次,到2008年6月為限期。由於身處海外,我只能一兩年EMAIL追問他一兩次,但始終未有清還。到底有何辦法追討?請私人律師辦理可以嗎?

回答 (3)

2008-02-01 5:41 p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那張借據一定要完好保留,不是神仙難救。
第二你確認你張借據在那裏立,因為地域性問題會用不同國家的法律。
第三你確認你張借據立了多少年,因為追討期有個時限。
第四你一定要找侓師(任何侓師)相討,給他寄律師信,他有得選庭外和解和上法庭。
參考: me
2008-02-08 8:57 pm
請問他是何年和你借錢的?
2008-02-01 5:52 pm
本人認為最省錢及最快的方法便是提供所有証據給雜誌社. 因他是大學總監(應是高層吧), 注重名譽, 只要証據真確, 雜誌社樂於報導, 他應很快處理這事.

法律追討不是不能, 但時間和金錢肯定不及以上方法有效.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4: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201000051KK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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