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最後未能在成交日成交會有什麼後果

2008-01-31 12:21 am
買樓最後未能在成交日成交會有什麼後果

回答 (4)

2008-01-31 7:37 am
✔ 最佳答案
我相信你已簽正式買賣賣合約,咁即係話此物業為必買必賣,
如你不成交,
  (一)賣方可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令,你必須要完成交易。
  (二)賣方可向你追討一切損失,首先,沒收你已付之所有訂金,
     並可再把物業在市場上售賣,如樓價低過賣比你既價的話,有權追收差價,如果賣得多過你既樓價,則屬於賣方,除非合約訂明,否則沒有時間限制,因為某d合約會寫明,賣方只可在六個月內追收差價
  (三)你要賠埋賣家經紀佣金
  (四)你要賠埋賣家律師費
  (五)你要比厘印費
  
2008-01-31 7:05 am
買樓在成交日是必定要成交的 , 除非你有非常足夠理據 , 否則賣方會先將你的所有訂金沒收 , 再把樓宇轉賣給別人 , 要是能賣出超過賣給你的銀碼 , 你可以沒事 , 但如果轉賣的銀碼低於賣給你的銀碼 , 賣方有權向你追討所差款項 . 沒有限時業主何時再次賣出 , 不過現在的巿況 , 正常不會低於你早前的銀碼 , 最怕是賣方故意做低賣價 , 向你追討差額 .

2008-02-02 14:03:56 補充:
理論上是有這種機會 , 賣方故意做低價錢再向你追討差價 , 至於這種情況到時就真的要打官司了 , 在事情未發生前 , 現在實在很難說你要負多少錢的責任 , 但法律上的合約精神是如我說的這樣 , 法律上也有很多灰色地帶 , 如對方是熟悉法律你便會處於下風了 , 因為始終你簽了必買必賣 , 悔約的一方是你呢 .
2008-01-31 12:31 am
如果已收大訂,就是必買必賣,賣方有權收取買方該物業再賣出後的差價。
2008-01-31 12:27 am
要向對方賠償雙倍訂金。


收錄日期: 2021-04-13 15:03: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30000051KK0135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