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生產的產品是透過模具去產品成品
因此機乎常會有模具要自行生產或委外加工
想請問像這樣的情形
1.模具費適合放在加工費或是放在製造費用呢
2.放研發的模具費適合嗎
更新1:
那是否應該這樣做 1.模具加工或修改或修繕未達6萬以製-模具費入帳 2.模具加工或修改或修繕或購買模具超過6萬是否可以不列入固資 而是入未攤銷費用分二年攤提呢 3.另外您所說的加工費的部份是否是指某項產品須委外加工加工所 產生的費用要能歸屬該產品才列加工費用,但如果是列為製造費用 和加工費用最後都是當成銷貨成本 這中間差異在哪呢
更新2:
在補充: 1.製造模具所使用的鋼材如果是放在原料 那領出時是否做 借:製-模具費 貸:原料 不要做成借:原料 貸:銷貨成本呢 2.購買的鋼材是否入原料較恰當呢或是直接以製:模具費入帳
更新3:
1.我目前是將加工費由製造費用中另外拉出來,加設加工費用統制帳 戶所以不是放在製造費用項下這樣應該可以沒差吧 2.另外您提到列入未攤銷費用是可以的,但是會計處理必須要一致,不能夠同樣情質的東西因為金額差異,有時資本化有時費用化,否則會造成管理上的困難,例如盤點。請斟酌貴公司的管理政策,再決定入帳程序! 但查核準則第七十七條之一是這樣訂的 而且針對模具的部份公司可以在管理辦法中定義如此是否可以 否則有可能模具費不高那都要列未攤銷也很麻煩是否可行呢